事故车辆开到4S店,车还没修,但车主崔女士就意外发现事故理赔已结案,理赔款也已到账。事后经查,是4S店在骗保。
昨天,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登门致歉,并签署协议将追回的理赔款赔付崔女士。
车还没修理赔已到账
2009年12月崔女士在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购买一台雷克萨斯轿车,并在该4S店购买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车辆保险。2010年6月22日,崔女士驾车出行,在北四环北辰桥西因变更车道时与另一辆车发生刮蹭,崔女士负全责。事后,崔女士与被剐蹭车主一同去广通4S店定损,对方修了车,崔女士没修,“但广通4S店却将我的车定损单给扣下了。”
崔女士表示,当年12月,她打算到另一家4S店修车,必须去广通4S店索要定损单。但广通4S店负责人却一直遮遮掩掩,并一再要求崔女士在该店修车。由于对方一再纠缠,崔女士报警。
报警后,崔女士拿到了相关单据,却猛然发现不对劲儿。“在一张《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上,我发现自己的事故车已经‘结案’了。结案时间是2010年7月7日,赔款金额3300元。”崔女士赶紧向太平洋保险客服询问,被告知,自己的事故的确已理赔并结案。
假冒签名伪造委托书
事后,崔女士咨询客服获悉,4S店垫付修理费用后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我的车还没修,更没有我签字的完工结算单,我的身份证原件一直在我手里,理赔款为何就到账了?难道是4S店在骗保?”想到这里,崔女士拨打110报案。
事后,太平洋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答复崔女士,称广通4S店确实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一位负责人透露,理赔时如果被保险人无法出面,也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带委托书。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那份所谓“委托书”上,车主信息一应俱全,但唯独电话号码是错误的,并假冒了崔女士的签名。
保险公司追回理赔款
昨天上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吴琳来到崔女士家中,代表分公司就此次事件向崔女士表达歉意,并称公司已从4S店追回赔款,并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随后,双方签署《机动车辆保险一次性赔付协议书》,此案一次性结案。吴经理承诺一周之内,将理赔款打到崔女士银行账户。崔女士表示接受太平洋产险北京分公司的处理结果。
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采访,但当年该店负责人崔先生称已调离,并拒绝回应。记者致电广通4S店,表达了采访意图,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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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岳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