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3月15日讯(记者廖雯颖通讯员春笋学英)一名曾干过聘任制市长助理的男子,套取多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了25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日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永利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8月,一封来自北京一家交通银行的催款函寄到了德州马女士手中,告知她持有的信用卡账户欠款3.39万元,且透支超期,这让她一头雾水,自己没在这家银行开过户啊?“你是不是和他人合办过公司?”银行的提醒让马女士回忆起,2009年1月,她和朋友合伙创办了一家公司,当时一个名叫陈永利的人曾借她身份证一用。
意识到受骗的马女士迅速报案并提供线索:像她这样因参与办公司或到公司工作而被借用身份证冒名办信用卡的还有十多人。德州警方推断这是一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案件,并顺藤摸瓜找到了信用卡办理的名义单位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
调查后,警方发现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虽不是陈永利,但实际控制人就是他。并且他还曾以自己正在担任市长助理不能在企业任职为由,以妻子吴静(化名)名义先后注册了三家公司。陈永利虽自称曾担任过吉林珲春市、和龙市等地市长助理,其实都非正式行政职务,而是两个市为了方便他招商引资临时聘任的,且聘期极短。
创办公司后,陈永利也是钻了银行只打电话并不上门核对办卡人信息的工作程序漏洞,从公司股东、职工手中借来身份证,指示他人以公司名义,在多个金融单位分批办理了大量信用卡。截至案发,涉案信用卡大都严重透支超期,个人名下信用卡透支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多万元。
2012年1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永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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