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郑州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1000元“奖励扶助金”。
不过,巩义市城镇居民不在此范围内。
新办法出台,每人每年能领1000元
昨天,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根据该办法,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含巩义市)居民,年满60周岁以后,如果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可到所在行政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一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目前,“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该标准今后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每年发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间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奖励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
在市、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一寸照片3张,填写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郑州市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对象花名册》,张榜公示后上报。
其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明、参加郑州市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照片3张,填写《郑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审批表》。
每年3月15日前,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和上年度的扶助对象,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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