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记者马建刚通讯员郭丽莎)“河南省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推行电话信访、群众点访、律师参访、双向承诺等制度,赴省上访总量下降了90%。”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在2012年工作报告解读中引用了三门峡市法院系统的典型做法,其4项制度被写入报告解读中,这在三门峡法院系统成立以来尚数首次。
据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孙本立介绍,2011年3月以来,为最大限度把涉诉信访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他们不断总结摸索信访工作规律,积极采取4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涉诉信访工作。自相关措施实施以来,三门峡市法院系统没有发生当事人进京非正常访和赴省进京集体访案件。尤其是进入7月份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当事人赴省上访总量下降了90%,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电话信访:两级法院将主管信访的副院长手机、办公室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名片,放置在立案信访窗口。来诉来访群众可以随时和副院长联系、表达诉求,主管副院长要及时作出答复和处理。
群众点访:在立案信访大厅公布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范围及照片等信息,来诉来访群众可按照自己的意愿点名领导接访。被点名的领导要及时接访,因故不能及时接访的,双方可约定时间。
律师参访:加强和司法局沟通联系,定期邀请知名律师到信访大厅接待来诉来访群众,努力引导来诉来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双向承诺:领导接访时,要与来诉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接访领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或答复;来诉来访群众承诺在这一期限内不再信访。
看到最高法工作报告的解读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党组立即召开的党组扩大会,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告诉记者,信访4项制度被写入报告解读既是对三门峡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奋力向前推
进的鞭策和鼓励,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能动服务、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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