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黄延)3月15日,男子彭某开着一辆大货车从南宁拉了34吨高腐蚀性散装硫磺,沿着泉南高速公路行驶准备拉往湖南,途经来宾高速路段时被交警“闻味”逮住。记者了解到,由于存在用非专业运输车拉硫磺等违规行为,彭某领到了交警部门开具的4张罚单,面临至少12万元的罚款。
3月15日上午,自治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钟明和协警陈钙在来宾服务区,对过往服务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悬挂湖南车牌的大型厢式货车检查时,两人闻到了浓浓的一股刺鼻气味。
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驾驶员彭某不得已将车厢打开。民警看到,车厢内装着满满一车像黄泥土般的东西,正散发出让人难以承受的刺鼻气味。彭某承认,车上拉的是散装硫磺,从南宁开过来准备运往湖南衡阳。
经检查,彭某本人并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而这一车硫磺既无运输许可手续,又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属“三无”危险运输。而且经过磅,整车货物重量高达34吨,车辆严重超载。
民警将货车依法查扣,并对车上货物采样化验,证实为高腐蚀性硫磺。按照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由于存在较大的危害性,必须使用专业运输车辆并由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驾驶员进行驾驶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还应配备专业押运员。彭某用非专业车随意运输具有高腐蚀性硫磺的行为,让民警为他捏了一把汗。
由于彭某所开货车存在超载、车厢外不设立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车上没有安排专业押运员、用非专业运输车拉硫磺等违规行为,交警部门给他开具了4张罚单,其中前面两单罚款5万至10万元,后面两单罚款1万至2万元,他共面临至少12万元的罚款。3月16日,三大队给彭某开具罚单后,已按规定将案件移交至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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