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胡志强 白磊)从事渣土运输的王某,为了省100元填埋费,在晚间趁无人之时,把一车渣土倾倒在四环路上,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昨天,海淀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王某提起公诉,他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去年9月26日9时许,海淀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称在海淀区火器营桥东北角主路上有一大堆装修废弃物。随后,城管与环卫部门共同清理,用了三辆铲车才把近10吨的渣土清理完毕。根据现场监控录像,警方很快抓获了王某。
王某来自河北,在京从事渣土运输工作。去年9月25日晚8时许,王某和老乡分别开着大卡车在西二环内一所正在施工的学校里拉渣土,随后二人出发准备去卢沟桥填埋场填埋这些渣土。行驶到海淀区火器营桥北侧昆明湖东路时,王某见四下无人,就把渣土全部倾倒在路上。“自己犯懒,想省点钱,因为向填埋场卸土还得交100元填埋费。”王某交代说。
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公路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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