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7日,44岁的南京人阎某发酒疯,在小区里无故伤害保安和无辜群众。南湖派出所民警江瑞声接警后前往处置,被阎某用菜刀连砍数刀,左边面部留下好几道深深的伤口,几近毁容,经鉴定,构成重伤。昨天,南京建邺法院以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判处阎某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对江瑞声民事赔偿4万元。
去年5月27日晚,阎某约了几名同事、邻居在茶南菜场附近一饭店吃饭。阎某喝了四两多白酒和一瓶啤酒后,与其中一位同事因琐事发生口角。此时已是晚上11点左右。阎某因心中郁闷,回家找出一把水果刀,借酒劲挥刀就追砍起那名同事。另两名同事见到阎某如此疯狂,赶紧上前阻拦,夺刀过程中,一位同事手被划伤。
阎某不甘心刀被夺,又返回自家厨房,一手拿菜刀,一手握剪刀,杀回小区寻找同事。因为没找到同事,阎某便跑到小区门卫室撒野,门卫姜某上前劝阻,竟被阎某用剪刀捅伤背部。之后,阎某头脑更加混乱,挥舞着剪刀、菜刀在小区到处乱砍,并冲到附近一手机店内,将店主闵先生左手无名指和身体砍伤。
就在阎某胡作非为的当口,南湖派出所民警江瑞声接到群众报警赶到了现场。江瑞声让阎某放下刀,可阎某二话没说直接挥刀而来。江瑞声拿着警棍与阎某对抗,但因不慎在台阶上踏空跌倒在地,被砍红了眼的阎某一通乱砍,面部和身体鲜血淋漓。但江瑞声还是忍住剧痛,打掉了阎某手上的刀,并和众人一起将阎某制服。经鉴定,江瑞声的伤情构成重伤。
阎某被抓后,经鉴定,阎某没有任何精神问题,只是性格暴躁,自控能力较差,阎某自称,有人惹他他一定翻脸。在法庭上,阎某表示了深深的悔意,表示一定尽力赔偿江瑞声。阎某的母亲也泪水涟涟,一直说儿子是个好儿子,就是喝了酒头脑不做主,希望法官看在他初犯的分上能轻判一点。法院审理后认为,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考虑到阎某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赔偿受害人积极,可以适当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剑发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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