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晚报
律师称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后生活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老年人丧偶后感觉孤独,想再找个老伴过日子,有这种想法的不乏其人。但也有不少老人因为家人反对而将这种想法埋在心里。昨日,家住天心区的张先生致电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希望法律能给他帮助。
张先生介绍说,他今年60岁了,刚退休。“妻子去世十多年了,我退休后有时候感觉很孤单,也希望有个老伴在身边好有个照应。”张先生说,在别人的介绍下他认识了同样是丧偶的中年妇女李女士,有两个成年子女,“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我发现彼此性格适合,也有很多相同的爱好,就开始考虑准备跟李女士去办结婚证。”
想不到张先生跟其已成家的儿子聊到这个事时,却遭到极力反对。“从儿子的话中我听出他的意思:现在我这个年纪了还跟别人结婚,以后既增加了他的赡养责任,那边的子女还要来分财产,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张先生说希望儿子能理解他,同时想请教律师:他跟李女士结婚到底会不会出现儿子说的那种情况?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卿丹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此案例中子女都已成年并成家独立生活,跟继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因此也就对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继母那边的子女因为没有跟张先生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也没有继承权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有继承权利的继子女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利的继父母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张先生跟李女士结婚不会增加其儿子的的赡养负担,对方子女也不会影响其儿子的继承利益。
“其实张先生的儿子根本无权干涉父亲的婚姻问题。”卿丹强调,任何公民都有婚姻自主权,不受任何人干涉,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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