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小红(化名),跟几个好友设桃色陷阱,自愿当诱饵,与人发生关系后,以对方强奸为名勒索4万元私了费。近日,这名未成年少女跟两名同伙一起获刑。
家住合肥的小红只有17岁,涉世未深的小红认识了曾经因为抢劫罪获刑的张某某和平某某。 2011年8月24日晚,小红跟张某某、平某某一起预谋,准备从李先生身上搞点钱花。小红拨打了李先生的电话,并约他在双岗一家宾馆见面。当晚,小红跟李先生入住宾馆后,将宾馆的名字和房间号发给了张某某。随后,小红跟李先生发生关系,收到小红发来的短信后,张某某和平某某敲开了小红和李先生入住的房间,两人分别冒充小红的哥哥和男友,殴打李先生,还扬言要报警。两人将李先生带出房间后,张某某提议4万元私了,并打通了李先生爱人的电话,并让李先生的爱人前来解决问题。
双方在一家茶楼见面后,张某某安排小红等人到医院“检查”。李先生爱人悄悄委托朋友报警,张某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章鹏 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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