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安仁3月26日讯(通讯员 黄唯 陈坚)为谋利,结伙抢劫财物价值82万余元,在潜逃四年后,到警方投案自首。2012年3月23日,黄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湖南省安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6月13日凌晨,经事先策划和踩点,永兴县村民黄某伙同许某、李某、马某等七人(除1人在逃外,其余均已被判刑)携带手套、口罩、胶带、砍刀和猎枪等作案工具,乘坐两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车来到安仁县侯某的工厂,用枪和刀控制住侯某、陈某等六名被害人,抢得手机两台,并将六人用皮线、铁丝捆绑,用胶带将口封住。之后,将库房的银粉等物品抢走,后销赃给阿平(另案处理),得赃35000元,其中黄某分得3000元。经鉴定,银粉等物品价值829230元。案发后,侯某向警方报案。
2011年10月30日,黄某到警方投案自首,被监视居住。2012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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