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物业乱收水电费 官方实施一户一表制度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近日,一金水区东风路南阳路交叉口阳光假日小区的业主给河南省省长留言反映小区物业乱收水电费、社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他写道,小区两栋楼之间本该是绿化和消防通道的地方现在却是三层楼的原厂房并且已经重新装修对外出租;业主们要付一平方0.79元的物业费,并且还和3.4的水费绑定在一起,如果不交付,就停水作为要挟,很多家庭都被停过。昨日,河南官方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复表示,原有的物业公司早已撤离,现由毛纺厂接手管理,但因是毛纺厂内部管理混乱,也不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所以才出现了业主反映院内管理不到位、存在水费收缴不合理、环境差等问题。
官方回复中还称,目前阳光假日小区内的水电费全部由毛纺厂单位收缴,因院内存在偷电现象,毛纺厂就将消耗的水电费均摊到每户。经过街道办事处和市工作组的努力协调,2012年1月份,小区的水电一户一表改造开始,目前小区用水改造已经接近完工。
郭省长、您好。 我是金水区东风路南阳路交叉口阳光假日小区的业主,我们房子现在已经交房5年左右了,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已经办下来了,可是土地证上显示的两栋楼之间本该是绿化的地方,本该是消防通道的地方,现在却是三层楼的原厂房,并且已经重新装修对外出租,内有几百户的租房者,有公司,有个人,这使得我们小区安全得不到一点保障,现在的社区环境脏乱差切不说了,连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小区频频被盗,物业还说不管,让其配合调用小区监管录像,却发现全部都是坏掉的。可是我们为此种服务还要付着一平方0.79元的物业费,并且还和3.4的水费绑定在一起,如果不交付,就停水作为要挟,很多家庭都被停过。即便是正常缴费,也从来没有开据过任何发票,。而切我们的水费必须强制交给物业公司却不可以直接交给自来水公司。就以上现象我有以下几个疑问,为什么本该是绿化带和消防通道的位置,现在有一栋楼,但是却可以堂而皇之的办下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为什么没有任何资质的所谓的物业公司却可以堂而皇之的乱收费,自己定的物业费。别人高出许多的水费。但却可以一收两年没有任何部门监管。如果一个部门的监管缺失尚可理解,但是从以上情况来看,难道国土、规划、城建、土地、物价、工商、税务等各个部门同时存在缺失吗?!郭省长,虽然这对您来说,也许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对于花大半辈子积蓄在此买房的我们来说,那就是天大的事。希望您能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阳光假日小区是毛纺厂企业破产之后与开发商联合开发的小区,在郑州市毛纺厂单位家属区院内。小区建成初期由物业公司管理,之后因为物业公司和毛纺厂单位之间的种种原因,物业公司撤离,现由毛纺厂接手管理。因是毛纺厂内部管理混乱,也不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所以才出现了业主反映院内管理不到位、存在水费收缴不合理、环境差等问题。
目前,阳光假日小区内的水电费全部由毛纺厂单位收缴,因院内存在偷电现象,毛纺厂就将消耗的水电费均摊到每户。经过街道办事处和市工作组的努力协调,2012年1月份,小区的水电一户一表改造开始,目前小区用水改造已经接近完工。
金水区将继续积极协调毛纺厂,做好群众工作,共同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而又和谐的居住环境。
我是驻马店县级的一名基层环保工作者,现在工资一月几百元,还得靠收排污费和罚款,收不上来几百元工资也没有,甚至有的企业说收排污费都让你们发工资,交钱我们也不心甘情愿。这话有时让我们很伤心,但也是实话是说。现在县里别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普遍在两千左右,还发十三个工资,而我们几百元工资还得靠收费,连基本的养老保险也没有,这一问题希望领导下来调研一下,看是不是果真如此,这个问题只有省委、省政府能解决,因为环保也不是垂直单位,省、市环保部门也解决不了,县里只为发展经济,不可能重视环保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投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环保部门早该实行财政全额供给,纳入预算管理,这也应纳入环保一票否决的考核内容,希望郭省长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拜托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人事处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网民反映的关于县级环保工作人员工资低的问题,在某些基层环保部门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与部分环保工作人员未纳入编制及环保人员超编有关,还与地方财力有关。目前环保系统未实行垂直管理,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对下级环保部门的人、财、物没有管辖权,因此,网民所反映的问题,上级环保部门无法解决。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已督促地方加强规范化管理,高度重视网民反映的问题,统筹协调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将环保工作人员纳入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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