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建群 报道
各色垃圾分类桶站岗,居民们还是“一把扔”。如何更有效地提高垃圾分类的水平?记者昨天从市容部门获悉,本市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进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对乱扔垃圾行为的约束性措施,以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从而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将立法制约“过度包装”
上海垃圾分类是按照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思路,目标是“每年人均垃圾处置量减少5%,到2020年减少50%”。本市上世纪80年代起开始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上世纪90年代探索垃圾分类,2000年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 2011年上海以居住区为先导开展新一轮的垃圾分类试点。
本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2万吨,作为“放错位置的资源”,进行分类既是需要也很必要。可是,也有不少居民反映,自己在家里按袋分装好了,可垃圾车来又全都混在一起装车走了,缺乏完整的分类链条。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陆月星日前做客@上海发布“微访谈”时表示,这一问题在部分小区试点过程中确实存在,本市目前正在加以改进和完善,着力推进厨余垃圾的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抓紧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同时,也考虑在有条件的社区实施就地消纳处置,包括生化处理机,以及家庭厨房安装的粉碎机等。
陆月星还透露,商品过度包装确实是个“老大难”问题,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对策措施,将通过法制、政策、监管多种渠道予以解决。
财力投入不等于好效果
对于垃圾分类,虽然大部分人表示支持,然而现实却叫好不叫“做”。此前的调查显示,试点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虽然较高,但参与率不高。同时,分类的准确率也普遍较低,70%以上小区需要“二次分拣”。
复旦大学城市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戴星翼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是分类链条还不够完善;二是居民的分类意识较差,长期习惯“一把扔”。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即使在一些分类试点小区,效果不尽如人意,五颜六色的分类桶成为“摆设”。
“垃圾分类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好效果也不是钱堆出来的。 ”戴星翼指出,在垃圾分类实施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有严格的法律规章,居民不分类,将要受到罚款等处罚。“健全的法律法规,全面的推广发动,以及政府的努力,垃圾分类才能更好的施行。 ”
“管理条例”正立法调研
有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将积极完成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45号令)的修订工作,明确产生者责任,确定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运处置模式,细化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同时,“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正在进行中,充分调动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积极性,真正从源头上减量生活垃圾。
年内,本市将免费发放25万份环保大礼包,其中包含《家庭环保指导手册》和户内分类投放垃圾袋;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培训教育,对环保志愿者和小区居民开展250场以上的培训。本市今年扩大了垃圾分类推进范围,新增1050个场所中,包括500个试点小区、100所学校、100个集贸市场、50个公园为重点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网络,还将完成100个机关、200个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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