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高50万奖励食品安全举报 规定举报实名制
2012年03月30日2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深圳3月30日电(记者 郑小红)《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工作的深圳市民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3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表示,奖励办法的制定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及时发现、控制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
奖励办法列举10项举报内容,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销售“地沟油”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的,最高奖励比例为罚没入库金额的7%,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其他举报内容包括在农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收购并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成品或者向禽畜注水,以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等。举报人将获得罚没入库金额最高5%的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发布会上公布受理电话,欢迎市民致电举报,同时也可以通过来访、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宣传报道时,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吴以环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将不断健全。据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已列入市政府二类立法计划。
她还表示,政府在强化监管,深入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基础上,也在不断完善现代食品供应体系。目前已经建立了58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了3家现代化豆制品生产基地,新建四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将于2013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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