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从未将怀孕事实告知他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新快报讯记者黄琼 通讯员崔杰锋报道上课途中肚子疼,请假去上厕所竟产下婴孩,眼见师长被婴孩的啼哭声引来,少女慌乱之中将婴孩放入装满水的桶中,致其溺死。近日,少女被控故意杀人罪在番禺区法院受审。
经查,年仅16岁的小静(化名)是广州番禺区某中专院校的学生。去年11月10日上午,正在上课的小静突然感觉肚子痛,她向老师请假后独自返回宿舍休息,随即在厕所内产下一女婴。下课后,宿舍的同学相继返回,听到婴儿啼哭声慌忙叫来老师,小静将自己反锁在厕所内,哭泣不已。小静不知所措,竟将婴儿放入装满水的桶里,导致婴儿溺水身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婴儿自脱离母体独立呼吸后即被视为独立的生命,年幼无知的小静,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等待着判决。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小静长达九个月的怀孕期间,从学校老师到家长竟无一人发觉。而小静也未对任何人提起自己怀孕的事,包括与她早恋发生性关系、后又分手的那位孩子的父亲。
检察官认为,这场悲剧的发生固然是因为小静的无知,而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学校、家长的教育不足和监管缺位同样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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