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截至3月23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三打”案件262件522人,其中欺行霸市犯罪83件251人,制假售假犯罪137件222人,商业贿赂犯罪42件49人;起诉219件477人,其中欺行霸市犯罪67件185人,制假售假犯罪138件273人,商业贿赂犯罪14件19人。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5件168人;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和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的渎职犯罪17件17人;受理“三打”案件举报线索189件204人,初查89件94人,分流139件15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0件20人;开展立案监督7件8人,侦查活动监督8件30人。
典型案例
阳春国税原局长助黑老大逃税8844万
身为国税局长竟替企业非法逃税,致国家少收8844万税款。时任阳春市国税局局长的欧开业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于2012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8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经查,2001年6月至2007年期间,欧开业应阳江涉黑头目广东春潭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春潭公司)总经理林国钦(已被判处死缓)要求,对其经营的春潭公司在减低税负、少征税款等方面进行关照。在税源及稽查部门反映春潭公司明显存在偷税迹象并要求检查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欧开业滥用职权,不同意进行稽查,利用职权之便为春潭公司减低税负、少征税款,授意分管副局长等有关人员放弃对春潭公司的监控和稽查,任由春潭公司采用增大各明细消耗指标,调增生产成本,调减账面利润;设立内外两套账及开设私人账户隐瞒销售收入;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等手段偷税,致使春潭公司在2003年至2007年11月期间在国税部分共偷逃增值税款40796080.57元,占应纳税额的76%,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税额共计2855972.31元抵扣了税款,并导致地税局依此少征税款8844.289646元。
浈江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赌场分红
从赌场定期领“孝敬”,充当保护伞,为赌场保驾护航,时任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副局长的徐卫武,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于2012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以受贿罪被逮捕。
经查,2007年3月,陈健等人在韶关浈江区开了多间赌博游戏机室,为了得到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副局长徐卫武的关照,每个月都会送钱给徐卫武。在2007年4月至2008年7月,陈健的合伙人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了14万元给徐卫武,送了16个月共计224万元。其中分给他人160万元,徐卫武自己得64万元。在2009年下半年,陈健等人又陆续开了8间赌博游戏机室,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4万元给徐卫武,到2010年12月止,陈明和林俊杰送了14个月共计56万元给徐卫武。从2011年1月开始,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6万元给徐卫武,到2011年12月止,陈明和林俊杰12个月共计送给徐卫武72万元。从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陈明和林俊杰一共贿送192万元。在2007年上半年,卢记培在韶关浈江区开设多间赌博游戏机室,为了得到时任浈江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所长徐卫武的关照,卢记培通过姜海文每月送给徐卫武5000元,从2007年7月到2008年7月,卢记培通过姜海文一共送给徐卫武6.5万元。
惠州市发改局原副局长涉贿170万
2012年1月11日,惠州市检察院对时任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的廖庆华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廖庆华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工程过程中,收受挂靠惠州市潼湖志发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商林小光所送贿款人民币70万元和西气东输二线惠州段工程承包商广州湖源公司戴黎明所送贿款人民币100万元。
太和镇城管队原队长涉贿237万
2012年2月9日,广州白云区检察院对时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的王宝林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王宝林于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担任该职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投资人王伟华、邓春城、郭铁纲、萧志广、陈衡利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37万元。
韶关学院原副院长涉贿百万
时任广东省韶关学院副院长(副厅级)的罗水明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3月1日被逮捕。经查,罗水明在2000—2012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韶关大学副校长、韶关学院院长助理及韶关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港币63万元、人民币50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刘冠南 通讯员 林晔晗 朱香山 谭双堰 黄轩 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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