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行带去开房,她多次求人报警
涉案男女均为师大教职工,涉案男子已被逮捕
本报讯(记者梁剑 通讯员韦良高)昨日,永福县公安局对“3·6”涉嫌强奸案进行了通报。目前,涉嫌强奸的梁某已被永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3月6日中午,男子梁某约女同事刘某在桂林一饭店吃饭。饭后,刘某欲回校,但梁某却不给,强行将她拉上自己的车,驾车来到永福,并在该县一酒店(永福金海岸大酒店)开房住宿。当两人进入所住房间后,梁某不顾刘某强烈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实际上,在此期间,刘某因害怕曾先后在车上发短信给其弟,还在桂柳高速路永福服务区和所入住酒店写纸条给服务员,请求向110报警。
事发当天下午,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一女子刘某被一名男子梁某绑架,现正在永福金海岸大酒店。
接警后,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马上出警处理,在该酒店320房间将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带至刑侦大队进行审查,同时对相关证人作了调查。
经审讯,梁某和刘某均系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梁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目前梁某被羁押于永福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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