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细则/
这些行为扣1分:
开大处方或超规定剂量开药的;
医疗收费有变通收费、分解收费、滥收费的;
夸大病情或不按实际病情诊断和治疗的;
未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导致冒名诊治的;
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
这些行为扣3分:
隐匿、恶意涂改医疗文书、受检资料的;
允许参保人员挂床住院或将明显达不到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的。
这些行为扣除全部积分:
通过编造医疗文书、办理虚假住院、冒名住院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非法利益、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医药费用票据,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故意隐瞒或与参保人员合谋将非医疗保险支付疾病按医保诊治的;
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万元以上的;
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城市晚报讯 日前,吉林省医保局下发了“医保医师服务管理协议”,年内,我省将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颁发“医保医师证”。作为拥有医保医师证的医师们,将成为我省医保基金的第一守门人,以后将“带分上岗”。出现违规开药、病人挂床等现象,将受扣分处罚,如一年扣除10分,将暂丢医保医师的处方权。
整治套取医保基金
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在全国各地日益突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医务人员不顾医疗保险政策,铤而走险,采取伪造病历、重复检查等非法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导致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参保人员负担的增加。
为此,我省立足工作实际,通过调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执业医师法》两个上位法相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了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近期,我省按照国家和省卫生体制重点改革工作中“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的工作要求,出台了《吉林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使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得到了延伸。全省医保医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我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一次历史性的跨越,使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延伸至医务人员个人。
“一人一证一码”实行备案
医保医师对医保诊疗负责
据了解,我省将实行“医保医师证”制度,目前,我省正对医保医师实行登记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在岗医师,经定点医疗机构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取得医保医师资格。取得医保医师资格的,将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颁发《吉林省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证》,从事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医保医师在统筹地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工作调动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医保医师资格继续有效。
我省医保医师制度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一人一证一码” 管理,建立全省医疗保险服务医师信息库,实现医保医师的规范管理。
“一人一证一码”管理,“一证”即《吉林省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证书》,“一码”即医保医师服务编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政区划代码配置以流水码编制,各统筹地区可根据需要配发副码。医保医师持“一证”上岗服务,凭“一码”跟踪管理,且省直与省会城市一致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
本办法实施后,医保医师对医保诊疗负责,由非医保医师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考核实行积分制
扣满10分暂停执业一年
对医保医师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主要是对其服务行为进行考核,医保医师考核实行积分制。
医保医师每年度初始积分为10分,考核时根据本年度考核查实的违规情形进行扣分,扣分分值记录在考核年度。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分满6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满8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6个月;满10分的,暂停医保医师资格一年,暂停期限可跨年度执行。
据了解,医保医师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年度内期满恢复的,年度内的扣分仍然有效;恢复资格的时间为下一年度的,执行下一年度的初始积分。医保医师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期满恢复后3个月内,被再次暂停服务资格的,暂停服务期限在规定之外延长3年;连续两次被扣除年度全部积分的,终身不得再取得医保医师资格。
30%医师违规
暂停医院医保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人数达到该医疗机构(科室)医师总数的30%的(医疗机构或科室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50%),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暂停该机构(科室)医疗保险服务资格或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保医师考核扣分的,应当书面通知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取消医保医师资格或科室医保服务的,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妥善做好医保患者治疗交接工作,不得贻误治疗。(记者 张宵/报道)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