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相关费用已达30多万元
本报惠东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罗细妹)又到清明节,家住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洋潭村的巫路生却只能在家中点香拜灵位,祭奠自己已死去5年的老父亲。记者昨天从惠东殡仪馆获悉,巫父2007年春节前被人打死后送到殡仪馆,一直没有火化,目前累积费用超过30万元。
巫路生告诉记者,5年前,因土地纠纷,洋潭村委洋圩村邹姓和巫姓发生争执并斗殴,致巫路生75岁老父巫醮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巫路生觉得父亲死得冤,将其安置在惠东县殡仪馆至今未葬。
当时事发一周后,该村村民邹松兴到惠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邹松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但巫路生却认为邹松兴并非杀死其父的主凶,还称他事发之时不在现场,多次申请对其无罪释放。
停尸殡仪馆5年,费用达30多万
75岁的巫醮在2007年2月19日身亡,至今停尸殡仪馆5年。关于殡仪馆的费用,惠州市惠东县殡仪馆馆长胡华洲昨天告诉记者,2011年7月1日前是按照每天200元收费,之后省里下达文件改为每天100元。也就是说,巫醮停尸殡仪馆至今的费用达30多万元。
胡馆长说,之前关于老人火葬的事一直都是直接找公安局协商,但公安局回复称死者家属不同意。现在,希望巫家亲属能尽快让老人入土为安,费用方面会在最大程度上照顾他们。胡馆长表示,殡仪馆只有5000多个停尸柜,一旦有尸体长期占用,就会出现新入馆的尸体无地方存放的局面,而每年更需要花大量人力及电力为这些冰柜进行维护。
被害人儿子申请无罪释放罪犯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案发后,被告人邹松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属实,但其归案后并未如实供述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而是将其他同案犯的罪责全部揽下,为其他同案犯开脱罪责,因此,邹松兴的自首行为不成立。而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邹松兴是主要凶手,要求从轻可以采纳。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得知邹松兴被判刑的消息后,巫路生却一直申诉称,他的土地纠纷确实是跟邹松兴家之间的纷争,但当天带人过来打架的是他的堂兄邹某某。而且当天来打架的除了11位他认识的邹姓人以外,还有20多人他并不认识。随后几年,惠东警方先后将包括邹某某在内的11人抓捕归案。
巫路生称,邹松兴的右手曾因工伤致残,手掌不能伸屈,不可能拿铁棒杀死巫醮,而且当时邹松兴并不在现场。他认为邹松兴是被叫来顶罪的,是被冤枉的,也是一名受害者,真正的主凶应该是邹某某。因此,多年来巫路生不断要求将其他在逃罪犯抓捕和赔偿的同时,还于2010年3月15日申请要求法院撤销对邹松兴的原判并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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