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从4月5日(指出票日期)起,所有国内航班执飞的航空公司,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根据新标准,每位旅客每航段将多出10元燃油附加费。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140元上调为150元。儿童以及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计收。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乘客,将免收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再次摸高至历史最高水平。国内航线燃油费自2000年开征以来,2008年7月达到最高水平,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150元,800公里以内航线收取80元。
重庆晚报记者 王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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