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港口局总结一季度安排部署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在局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保、惠、上”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全行业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形势。
一季度,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两节”、“两会”和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
一是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单位。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交安〔2011〕1号)、《关于加强全国两会至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津交安发〔2011〕17号),局先后召开3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会议、全市春运工作会议,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行业组织了不间断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是长途客运安全,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危险品运输安全,公交运营安全,轨道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港口作业安全,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行业各单位组建安全专项检查组200余个,检查基层单位2036个次,检查车辆16000余部,查出隐患和问题376件,已整改完毕,取得了预期成效。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班子成员及部门按分工分管坚持“一岗两责”。组建了7个安全督查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海港、空港、铁路、长途客运、地铁、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局机关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保惠上”服务组都将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季度,我局各专项督查组共检查基层单位78个,查出隐患26件,已全部整改。通过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月29日,召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了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对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表彰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部门。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后,各单位都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岗位和个人,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3月5日,天津港第二港埠公司发生一起机械维修作业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沈毅局长、张连选常务副局长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特别是开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专项整治。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局安监部门负责同志带队赶赴现场,并会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以及滨海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对事故单位提出要求。并下发了事故通报,要求落实局领导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四、组织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归我局。按照连选常务副局长要求,我处与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于三月中旬成立了天津水运安全评审中心。该评审中心在我局领导下,主要负责开展港口建设项目(危化)安全条件审查相关工作。组建了天津市港口安全专家库,制定了《天津市港口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市港口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明确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工作职责,我处会同市安监局联合转发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职责,理顺管理机制。
五、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应急防范措施。局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系统各单位,“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坚持负责人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施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了港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港区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六、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加强“两节”、“两会”期间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保安等级,确保港口安全运行。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了部检查工作组,对浙江省和安徽省的港口设施年度核验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组织天津港集团等港口企业,做好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对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检查工作。经过检查,部检查组对我市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提出了积极的肯定,被抽检单位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均达到部有关标准要求。
七、加强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
对9个区县道口办进行了全年验收。对两个区县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总结。发现各类问题16个,均已整改。“两节”、“两会”期间对全市23个道口进行了平推检查。结合检查对监护员进行普遍教育,增强监护员的责任感。加强与铁路相关部门的联系,坚持每周与各区县道口办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二季度,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依据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着手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企业安全约谈制度。
2、抓好“清明”、“五一”及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运行。结合实际,提前部署,落实责任,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至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津交安发〔2012〕17号)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抓好重点时期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别是加强客运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按照一岗两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全面开展道路客运、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港口作业、公交运营、轨道交通、港航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4、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管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达标标准、考评机构和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对行业企业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让安全诚信企业得到实惠,得到发展。
5、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按照我市的统一安排,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6、继续做好港口危险品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做好港区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审查,抓好港区危险品储运企业、码头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7、加强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加大对监护道口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三级”巡查机制。加强监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监护道口安全畅通。对监护员进行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安排上岗。深入监护道口周边学校、企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口安全常识宣传活动。
8、加强行业应急管理工作。重新编制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预案,组织编制《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公共汽车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我局自然灾害应急运力保障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按照规范、管用要求,以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作用,进一步补充健全客运、货运、轨道交通、港口作业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对现有的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轨道交通应急救援车辆进行核查,建立运力保障台帐。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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