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2012年04月07日09:34
来源:中国政府网
笔者6日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河北近日出台《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高龄津贴:8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高龄保健津贴
规划确定,至“十二五”末,凡具有河北户口、年龄达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保健津贴。具体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补贴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救灾体系:全省设区市要全部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加强灾害救援体系建设。至“十二五”末,全省将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力争所有设区市的城市社区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省救灾指挥中心和灾害卫星应用站,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配备救灾工作必需的车辆、通信器材等物品,乡(镇)、村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灾害信息工作。全省11个设区市要全部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要分别达到7800平方米、4000平方米和600平方米,救灾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要保障本级启动三级救灾应急预案时的需要,并实现应急物资12小时内运抵灾区。
社区服务:全省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
“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在城市,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省80%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0平方米。90%的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在农村,按照每千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6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覆盖全省50%的村。
社会救助:50%以上的县(市、区)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机构
“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对11个设区市已建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完善配套设施,在50%以上县(市、区)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机构,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备的器材和救护车、校车等。同时将孤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覆盖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和50%以上的县(市、区)将建设改造集救助、矫治、教育、康复、庇护于一体的救助管理服务设施,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讯员杨祺 记者四建磊)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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