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坪、通讯员崔杰峰报道:番禺16岁女学生小静,课间腹痛在宿舍厕所产下一女。手足无措间,竟将婴儿放进水桶溺死。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其怀孕期间家长、老师及室友,竟无一人发现她有孕在身。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小静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
16岁中专在校生产婴溺婴
年仅16岁的小静,是广州市番禺区某中专院校的学生。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10日上午,正在上课的小静突然感觉肚子痛,于是她向老师请了假,独自回宿舍休息。不久,小静在厕所内产下一女婴。女婴哇哇大哭,小静手足无措。
上完课后,室友相继返回宿舍。同学们听到婴儿啼哭声,于是慌忙叫来老师。而小静却将自己反锁在厕所内,哭泣不已。因极度惊慌,不知所措的她竟将婴儿放入装满水的桶里,导致婴儿溺水身亡。据悉,医生赶到现场的时候,现场满地血迹,一片狼藉,而小静的脐带都未剪断,仍然连着水桶里的婴儿。
师长室友无人发觉她怀孕
据悉,在小静长达九个多月的怀孕时间里,从学校老师到家长竟无一人发觉。小静的父亲见到她在怀孕后期肚子有些大,也曾询问过小静,小静以大便不顺畅为由搪塞过去了,其父亲还给她一些通便的药物。
小静平时在学校寄宿,同居室友竟也一无所知,只是觉得小静有点异常。而小静也未对任何人提起自己怀孕的事,包括孩子的父亲。据悉,婴儿的父亲是小静的同龄人,两人曾经是同学。两人曾发生过多次性关系,但后来分手,之后小静发现自己已怀孕,此时胎儿已有三四个月。
被控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
当被问起为何不愿意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他人,小静哭着说“害怕。”问及害怕什么,她只是一味地哭,什么也回答不出。小静在得知自己意外怀孕后,照常上学。对着腹中的孩子,她完全没有计划,甚至连“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这样的问题,她也没法做出抉择,只好任由肚子一天天变大,直到迫不得已分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婴儿自脱离母体独立呼吸后,即被视为独立的生命。因此年幼无知的小静,被番禺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
罗坪、崔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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