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报道:4月6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广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加上场地租用补贴、招用工补贴等最高可获1.3万元现金补贴。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获“五险”缴费补贴。
《办法》规定,对于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在广州市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可按广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内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对于广州地区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办法》规定,将按广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计算,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1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市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s://www.hrssgz.gov.cn/tzgg/gg/201204/t20120406_183021.htm)查阅,并提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gzrsjjyc@163.com。
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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