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完成24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
2012年04月09日10:22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陕西省将完成24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其中,西安市90万平方米,宝鸡市50万平方米,咸阳市44万平方米,渭南市27万平方米,延安市18万平方米,榆林市10万平方米,杨凌示范区3万平方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今年既改的工作进度要求:
5月底前完成改造技术方案的论证和确定,施工队伍选定,改造中所用材料、配件的招标和采购等改造前期工作;7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30%;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60%;9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80%;10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
为调动各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今年起,除了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改造成效显著的市(区)给予表彰外,将省级奖励资金按改造面积给予项目补贴改为以奖代补,直接由省财政拨给各市,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分配、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备案。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全部扣除省级奖励资金。(新星 海花)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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