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刚
4月8日下午,我国最大的科学类门户网站科学网,以编辑部名义发文《征集签名抵制卷烟技术入选科技奖》,呼吁国家禁止“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入选“2012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月9日,秦伯益、钟南山等30位院士联名写信,支持科学网。
科学网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管,中国科学报社主办。权威科学网站为何挺身而出,和烟草企业对着干?3月22日的一则公示是导火索。
当天,科技部网站公示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受理项目,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榜上有名,由红云红河、湖南中烟、江西中烟、郑州烟草研究院等单位10名高层管理人员共同完成。
三天内征得两千人实名支持
公示材料称,在激烈国际化竞争背景下,只有突出特色,才能确立中式卷烟的比较优势。项目在影响卷烟感官舒适度的关键化学组分剖析及调控、卷烟系统化调香等关键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
“所谓突破和创新,主要包括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适应性,增加经济效益;但是否能降低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却只字未提。这会推动卷烟流行,与控烟背道而驰。”科学网负责人、此次征集签名活动的主要发起人王岩(化名)说。
截至今天上午,不到三天,科学网就收到上千封签名邮件,加上600多个实名博主推荐,实名支持人数已接近2000。“这么多人异口同声,超乎我想象。”王岩介绍,签名者的身份起初集中在科研工作者、高校教师、在读研究生等,4月9日上午起,迅速扩大到社会多个阶层,公务员、教师、网管、销售经理、普通工人纷纷加入。
“公示期40天,4月30日截止当天,我们会将最新材料呈送相关机构。”
不抵制卷烟技术,抵制它评奖
在一片支持声中,也有零星的反对声音。“有人说,烟草行业在我国是合法产业,相关研究也确实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不应该强烈抵制。”王岩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不是在抵制烟草行业或卷烟技术,而是抵制这类技术入选国家科技奖励。”
王岩解释说,烟草行业虽不违法,但吸烟毕竟有害健康。“大多数烟草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十分可观,应当低调一点。高调评奖,会给下一代带来不少负面影响。”提及下一代,他忧心忡忡,“现在有许多孩子经常被迫吸二手烟,如果再让他们看到烟草企业风风光光领取国家科技奖励,必将产生很坏的示范效应。”
因此,科学网编辑部在征集稿中特别强调———为了公众健康,为了子孙后代,请加入到“反对卷烟技术参评各类科技奖励”的签名行动中。
“烟草系统内部想怎么评奖都行,但国家层面必须综合考虑国计民生和人民健康。类似项目如果获奖,只能使奖项本身声誉受损,公信力下降。”王岩透露,科学网之所以决定征集签名,是为了响应多名专家的呼吁,让更多人有表达意见的平台。
只要稍有常识,就能发现荒唐
中国工程院院士、年近八旬的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4月4日早晨发表博文《荒唐的国家烟草科技进步奖》。卷烟技术现身公示名单,他用“竟然”表达惊讶。文中还写道:“只要稍有常识,就不难发现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陈君石认为,有关“中式卷烟”的研究,“先进性”“创新性”最终将体现在经济效益上。烟草行业经济效益越高,危害老百姓的健康越大。申报材料称,由于此项研究的推广应用,已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新增利税1421.8043亿元。他直言,给烟草企业或行业颁发国家科技进步奖,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做过。
有些人指出,需要综合平衡各种观点,来决定怎么做才对国家最有利。尽管烟草会危害健康,但是能给国家带来巨额收入,还能提供许多工作岗位,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因此,利大于弊。陈君石反驳:“烟草危害健康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销售烟草的经济收益。这是国内外大量数据早已证明的事实。由于我国不合理的特殊管理体制,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两位一体,政府帮企业说话的局面也就顺理成章了。”
违背《科学技术进步法》理念
就在陈君石发文前一天,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陈春明、王克安,原副院长吴宜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4人联名质疑。
他们引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29条:“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而“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加香、提高口感等方法,提高卷烟吸引力,促进烟草消费。
4位专家分析,使用烟草制品严重危害健康,已是国际科学界共识。利用“技术进步”增加烟草制品吸引力,扩大消费,显然是在危害健康。“烟草企业为追逐利润所做的研究,是企业行为,如果国家给予奖励,就成了鼓励,从根本上违背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理念。”
他们补充说,这项研究旨在扩大销售和鼓励吸烟,违反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这是我国政府签署并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国内生效的国际公约,对缔约国有法律约束力。”其中提到:“促进和支持戒烟以及减少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消费……”“各缔约方应当以禁止或限制的方式来管制可能用于提高烟草制品可口性的成分……”
是对科学道德和良知的挑战
公示材料中提到,“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第二负责人刘建福的主要贡献和创新之一,是将卷烟产品定义为“香味制品”,将单料烟叶定义为“基础香原料”;将香精香料定义为“赋韵元素”;将烟用材料、工艺参数定义为“影响因子”;将卷烟产品开发与制造过程视为调制“香味制品”的过程,有效解决了产品研发与制造过程中设计目的性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但陈春明等专家认为,将卷烟产品定义为“香味制品”,背离了卷烟制品的本质特征,模糊了卷烟的成瘾性、危害性,增加了卷烟制品的吸引力和欺骗性。这有悖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96条的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模糊宣传误导公众。”
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更是直言:“以添加香料来诱惑人们吸烟的项目通过形式审查,是烟草行业中的利益群体对科学道德和良知的挑战。”
面对科学界如潮般的反对声,被抵制方普遍保持沉默。记者昨天根据项目申报材料提供的电话号码,试图采访红云红河、湖南中烟、江西中烟、云南瑞升等烟草企业4名研究人员,结果一人关机,两人称正在开会,不接受采访,还有一人刚听到记者自报家门便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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