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涨未参保知青养老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285元
2012年04月11日2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4月11日电(记者 王剑)中新网记者11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600万元,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将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285元。
据介绍,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已过去四十多年,许多返程未安置就业的知青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已陆续进入退休年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为保障这一部分人群的生活,从2010年起,江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其发放生活养老补助。2011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情况,提高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45元调整为265元。今年,江西省继续提高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85元。
中新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省、设区市、县财政按比例负担,生活补助将实行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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