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矿区一泵站排水泵零件和管道被盗窃一空。尹辉/摄 |
新快报记者 尹辉
“茂名天价罚单”追踪
茂名"天价罚单"事件再起波澜。被罚的矿企因不服茂名市政府及该市国土局关闭露天矿区及扣押设备等强制措施,将后两者告上法庭,除请求撤销两项具体行政行为外,还请求赔偿该公司1.2亿元损失。昨日,该案在茂名市中院开庭审理。
称市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市政府辩称关闭矿区是依法行政
矿企:“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政府:关闭矿企不是针对具体企业
庭审中,茂名市政府关闭露天矿区是否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扣押机器设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要赔偿等五大问题成为双方争辩焦点。
“茂名市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庭审一开始,被罚的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就直指茂名市政府在处理金塘矿区采矿权问题上,既是收回采矿权的利益受益方,也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方。
该律师称,茂名市政府是为了一己私利,将采矿权收回政府,并安排给属下的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据了解,2011年8月25日,茂名市政府作出《关于关闭露天矿矿区的通告》,称金塘矿区露天矿采矿场和南北排土场土地使用权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茂名市政府,且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租赁的采矿权证已到期,决定关闭露天矿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挖掘、采矿、建设等活动。
该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这个通告的实质是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行为,因为该通告关闭的区域正好是公司的采矿区域,并将通告送达给公司,随后还派出工作组进驻并接管了矿业公司。
茂名市政府代理律师则认为,关闭露天矿区是因为该矿区已没有合法的采矿主体,并有很多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盗采,茂名市政府关闭矿区行使管理之责,是依法行政,该通告并不是针对具体的企业和个人,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矿企:设备保管不善赔一亿政府:没有设备损坏的证据
2011年8月26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扣押了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67台机械设备。
对于这个扣押行为,该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程序不合法,且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请求赔偿损失金额暂计1亿元,并返还垫付的100万元维修费用,以及因扣押造成的台班费损失2010万元。
茂名市政府及国土局的代理律师则提出,该公司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显示这些设备已损坏,以及损坏的具体数值。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金塘矿区采访,发现多台钩机已被拆了封条,里面的零部件及电子元件已不见踪影。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老员工黎木祥则告诉记者,矿区被扣押的机器设备已经被偷得七零八散,“特别是那几台排水泵,已完全不能正常工作了,一旦下大雨,可能有溃败的风险。”
采访中,还有该公司员工向记者反映,虽然政府关闭了露天矿区,逼他们公司停止采矿,但关闭后却有其他人在矿区疯狂盗采,而且如今这种盗采之风愈演愈烈。昨日庭审没有当庭宣判,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原告被告双双缺席
矿企老板被关押,茂名市长未出庭
昨日庭审,原告和被告法定代表人均缺席,原告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世治因被关押而未能出庭,茂名市市长及国土局局长均未到庭。
记者了解到,原告法定代表人谭世治之所以缺席是因为身陷囹圄,从2011年4月因涉嫌行贿罪逮捕至今已近一年。不过,据其家属和代理律师介绍,谭世治逮捕近一年,但其涉嫌罪名却尚未完全明确,“最首先说是行贿罪,后来又说是偷税漏税罪、非法采矿罪,甚至还有人说是聚众闹事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其律师称,由于目前尚处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具体涉嫌罪名得等到移交检察机关的时候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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