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疑母猪流产与修建铁路有关 上诉获赔50万
2012年04月13日05:16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高昭彭、王菁、记者刘媛报道:好端端的母猪,就是不发情、不受孕,有的还莫名狂躁,没多久就死了。养殖户查找原因后,认为跟猪圈旁正在修建铁路打桩有关系。近日,省城湾里法院重审此案,判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养殖户损失50.7969万元。宣判后,被告方不服正在上诉。
高建安是南昌健安畜牧养殖公司负责人。据他介绍,2008年11月18日,向莆铁路JX-1A标铁路工程开始动工建设,铁路施工中心距离猪场不超过10米,有一处桩基和猪场一个猪栏仅一墙之隔。施工之前,猪场有3000多头商品猪、300多头生产母猪和几百头猪仔。但仅半个多月,这些数据发生了改变。“施工期间,每天都有猪死亡、母猪流产和猪仔早产。”
高建安查找原因,发现孕期母猪需安静的环境,噪音会造成母猪焦虑不安,容易导致急性流产。为此,他找政府部门协调,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出面清点每日死亡的猪的数量,赔偿损失。经当地兽医站、村委会、施工方、公安民警查看现场、拍照死猪等辅证,并经四川现代农业司法鉴定中心和南昌价格认证中心综合计算,认定损失共计634962元。这当中:猪死亡399头(母猪2头、仔猪310头、商品猪87头),损失15.469万元;另外还有母猪流产损失、商品猪生长损失、仔猪生长损失等。
针对这起案件,湾里区法院重审认为,被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辩称施工振动、噪声符合国家标准而主张免责没有法律依据,又未能举证证明猪死亡等损失系其他可能因素所致,抗辩不足以否认本案因果关系的存在。与之相对的是,四川现代农业鉴定中心于2009年11月2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向莆铁路打桩施工产生的噪声及振动是猪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方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同时认为,原告的猪场占用土地部分是从被告处租赁而来,且被告已提出要求原告方搬迁腾出土地,而原告拒绝,反而擅自在占用土地上堆砌围墙和部分猪舍构筑物,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支付原告损失50.7969万元。
宣判后,被告方不服,正在上诉。
作者:刘媛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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