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辉、薛江华报道:记者从具体负责广东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工作的省编办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顺利,已接近尾声;深圳、佛山市市直及部分区县已率先完成分类改革,其他地市也正有序推进。省编办表示,广东全省省属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还未完成,目前争取年底前完成。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职能交市场解决
作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广东于2007年制定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并在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和佛山市等单位启动试点工作。2009年率先成立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完善组织领导体系;2010年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门类繁多,职能各异。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剥离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后勤保障、水力发电、维修维护等经营服务职能,将这些职能交给市场解决。
公立医院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各一半
在不同领域出台了不同的改革措施。在文化领域,报纸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为企业。在科技领域,出台《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组建工业、农业、自然科学、现代服务业等四大主体科研机构。在教育领域,通过制定机构编制标准,构建从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一体化的标准体系。医疗卫生行业则将乡镇医院、社区医院和公立医院区分开。这些医院分属不同类型事业单位。
“在卫生领域,将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列为公益一类,将公立医院定为公益二类,促进公共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质。”省编办表示。
据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二类为财政拨款、自己筹集资金各占一半。广东目前省市区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200万人。
广深珠试点引入法人治理结构
“(广东)将事业单位改革纳入行政体制改革大局中统筹谋划,与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通盘考虑,实现职能清理、资源整合、科学分类。”省编办表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中,广东明确将行政机关的微观管理、技术性、辅助性事项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游离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
“改变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既管行业,又兴办相关行业市场主体造成的管办不分、‘裁判员’和‘运动员’不分的局面,使政府机关从偏重于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归位至对全行业履行政策导向、规划布局、行政指导、监督管理和营造发展环境等。”省编办表示,更好地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政府、好社会”。
记者获悉,广东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采用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法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对于此次中央提出要求去除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广东已经探索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破除管理行政化。目前已在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代建项目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试点。其中,《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已经深圳市人大立法通过并实施。
杨辉、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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