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两建
优化市场环境
法律至上,重典治乱,为民“三打”
记者董柳,通讯员杨晓梅、刘建党,实习生谭绍丁报道:今天上午,广州中院及广州市的五个基层法院对十宗欺行霸市类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33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巨额违法所得被没收。
据悉,这次集中宣判是“三打两建”开展以来,广州两级法院首次针对“欺行霸市”类刑事案件集中、大规模宣判。这十宗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
相关案例
涉黑组织使村民“有家不敢回”
从2000年起,被告人何永刚、华南夫妇以其经营的“永坚饭店”为掩护,纠集被告人陈庆伟等在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村一带,从事收受赌博网站外围投注、六合彩投注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3年至2008年初,何永刚、华南以经营赌场为依托,不断扩大实力,先后吸收被告人罗文华、邓桂初、左燕刚及至少六名同案人加入,逐步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经营赌场中,何永刚、华南在赌场内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何永刚、华南还指使邓桂初、左燕刚等人,采用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方法,获得海珠区石溪七社市场的经营权。2008年9月,该组织成立广州市星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进行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咨询等活动。自2005年以来,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尤其是在何永刚、华南的指使、授意下,该组织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犯罪,向海珠区石溪村村民追讨赌债或高利贷,致使部分村民变卖房产、妻离子散、有家不敢回,在石溪村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何永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华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处以一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广州中院今天二审维持原判。
协管员买烟要小贩“埋单”
被告人罗建华、罗镜添、朱炳灿、罗锦游先后被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大沙街道办聘为大沙街执法队协管员。其工作职责是街道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工作任务包括及时劝导中心城区的乱摆卖行为等。上班时,他们统一身着带有“大沙街城市管理督导员”红袖章的迷彩服,手持木棍。罗建华曾担任协管员队长、副队长,罗镜添曾担任队长。
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间,四人在履职之际,多次向占道经营的部分无牌商贩索要12元、10元、5元不等的少量现金、香烟或直接在店铺拿烟后让部分商贩付款。给予好处的无牌商贩则被允许在严禁乱摆卖的地段非法占道经营,导致该地段非法占道经营十分严重。不少群众实名信访、来电向多部门反映该问题。另外,因四人的执法不公,区城管部门在履职时遭遇多次暴力抗法,数名队员受伤住院。
2011年9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对董愉、刘菊花等人被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随后,四人被拘传接受调查。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身为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罗镜添、罗建华身为队长和副队长,不仅参与勒索,而且收受下属勒索来的香烟,放任下属胡作非为,可酌情从重处罚。今天上午,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处罗建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罗镜添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朱炳灿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罗锦游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董柳、杨晓梅、刘建党、谭绍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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