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国300个县市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此外,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县
级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主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
县级医院改革试点,主要是破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此外,还要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根据安排,今年将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
在医保方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今年,还要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脑梗死、血友病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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