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肖擎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维权案有了变化。今年3月,山东省认定他家所在区域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被国务院撤销,这意味着山东省行政复议机关将要按照程序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王进文一家遭遇的问题有可能迎来转机,改变不利处境,国务院在维护公民权益上把住了最后关口,还有示范效应。但如果从王进文一家人的遭遇来看,也映照出普通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艰难现实。
王进文的做法并不新鲜,还是那种尝试了各种办法都不行,只能靠把事情闹大来吸引眼球的做法。他突出了“博士”、“清华大学”这些身份标签,国务院的撤销决定是不是因为这而做出,我们并不知道,但确实因为这些标签,这一事件被聚焦和放大了,遭遇拆迁问题的人还有很多,像王进文这样“幸运”的恐怕没几个。
在等来国务院的一纸裁决前,王进文已向当地区政府、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以及向市级、省级政府部门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函,大多没有得到回音,3起行政诉讼和1起民事诉讼一直不开庭,依法维权之路陷入僵局。有人认为王进文拿博士头衔和名校光环来维权,不妥当,但看他碰到的种种麻烦,这也许是他最值得一试、最可行的方式。
“拆迁”变“搬迁”,强拆必须要由法院来执行,一些问题在朝积极的方向改,但现实不能让人满意。人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成了比拼能力和勇气的事情。懂网络的用微博自播,把执法细节放到聚光灯下,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像王进文这样,其实是依托知识来制造影响,懂法律,又能写,公开信抓住了无数人的眼球。那些不懂上网、没有条件上网的人,那些不识字的普通人怎么办呢,一些极端性事件显示了他们无奈而悲剧性的选择。
比起社会精英,比起掌握权力和资本的人,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更是问题。一个法学博士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如此,普通人就可想而知。有的人权益受损,可能会得到说法,获得补偿,有的人可能想想会碰到的麻烦,自己就放弃了,有的人可能永远行走在讨说法的路上。无论是在经济权益、政治权益还是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等方面,普通民众都面临不少的艰难。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国家的承诺,我们的各项制度和法律规章也都有要求。比起制度设置的改进,法律规章的调整,核心问题其实是执行。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信访制度,都有,什么部门负责,怎么走程序,清清楚楚,但它们是否充分发挥了作用,需要打上问号。
有时,政府是民众利益的侵犯者,有时,政府不是当事人,但处理起来不能体现公正,有时,行政权力凌驾于司法权力之上,法院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机构,不能成为实现正义的最后途径,这些就是执行上长期面临的难题。
我们是要朝着法治国家的目标而去的,现在人们的利益诉求这么多,要解决的权益问题这么多,不能光告诉民众你们有很多权利,有很多渠道可以保障你们的权利。关键是,人们一旦通过救济程序提出要求,上了传送带或运行机制,谁想躲都躲不开,想不解决都难,一切应为此而努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