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140名时评作者、时评编辑联名上书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份由140名时评联合署名的建议,主要针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四十条以及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
据建议起草人、知名时评人晏扬说,相关条款中的“时事性文章”究竟指什么,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或司法解释,而时事评论经常被一些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擅自、免费转载,众多时评作者的著作权因此受到侵害。
就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教授。她认为,时评文章可以不经许可被转载,但必须付费,否则就与“掠夺”无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欧修平认为,可以转载时评,但事后无论是否经过同意,都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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