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遗憾 政府民间共同趋力
面对房倒屋塌,且屡屡被盗的早期古建筑,民间和政府都在苦苦寻找保护良策。文物保护是一项公益性的文化事业,仅仅依靠政府投入显然不够,如何从“政府保护”向“社会化保护”过渡是人们思考的重点。“理论上,文物都应该得到保护,但实际上没有一座城市可以同时对所有控保古建筑加以修缮,这样的投入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张建军曾试图成立一个文物保护基金会,但是因为筹集不到200万元的设立资金而搁浅。他希望发挥古建所在村村委会及村民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保护身边的古建筑。在晋城文物旅游部门及政府的推动下,高平市良户村,沁水县湘峪村等村民自筹资金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修缮古庙宇、古民居。2010年7月,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对民间捐资维修文物树碑铭志的决定》,捐资180万元维修陵川县玉皇庙的高平人苏合儿,成为晋城市政府立碑表彰的第一人。
一种观点认为,与其让古建筑在风雨中坍塌,不如引进社会资本,对其保护并加以利用。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抢救古建筑。临汾曲沃县在2010年出台了《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2011年6月14日,曲沃县神泉村的黄帝庙、义城村的黄帝庙、西海村龙王庙等三座古寺庙被4位当地企业家认领,并投入资金进行保护,做了一个有益的尝试。但具体的实施中,还存在着产权和使用权等方面的困惑。
防盗也是一个难题。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和相对低成本,使盗贼肆无忌惮。2006年5月左右,晋城玉皇廊28宿彩塑中最精彩的一尊角木蛟彩像头像被锯断盗走。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得知后,在其政协提案中特别呼吁在文物部门设立文物警察。
为保护文物安全,山西省文物局正在全省范围内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将报警处和文物单位报警中心及公安各部门连接起来,实现实时报警。目前,该系统的建设与设备安装工作已全面完成,已进入实施阶段。
每座古建筑都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财富,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未来的我们才不会留下遗憾。
本报记者 张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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