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广东省农业厅支持、南方农村报承办的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已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在广州成功举办第一届与第二届,受到众多农资企业、农资经销商、零售商和种植大户的青睐。经批准,南方农村报拟于2013年12月份在广州举办第三届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
但近期,部分企业和读者向南方农村报咨询“2012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的问题。南方农村报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事务部经了解情况,特发出如下声明:
一、“2012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旗下的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南方报网等没有任何关系。
二、由南方农村报组织承办的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每两年一届,已经成功举办两届,举办的时间分别为2009年12月26日-12月27日,2011年12月18日-12月19日。经批准,南方农村报拟于2013年12月份在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览馆举办第三届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目前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招商等工作。
三、“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由南方农村报率先提出,并成功举办了两届,在全国农资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其他公司举办的展览活动冠之以“2012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名称,有利用我方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华南(广州)农资博览会”品牌效益和概念的嫌疑,可能误导他人,我方对此表示严重关注。
四、任何未经许可利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南方农村报名义开展的农资展览活动,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南方农村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敬请有关企业和商家提高警惕,仔细鉴别。如有疑问,可致电南方农村报咨询,电话:020-83003399、87362705,13570538295。
特此声明!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事务部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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