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政出台资料图片
导读:沪深交易所发布完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面临退市。营业收入1000万成为红线,多少股票面临退市?新规定出台,对股市是利好还是利空?“停而不退”的现象该怎样杜绝?
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五一假期已经开始,但是沪深两市交易所却没有休息。昨天(29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完善退市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个交易所的退市方案基本相同,深交所只在少数条款上区分出了“中小板”。
根据新规定,沪深交易所同时完善调整三个新的重大退市条件,分别是: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关于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退市条件。
具体而言,沪市的退市红线是: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值;而深市则以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作为退市红线。深交所表示,与创业板相比,主板和中小板退市制度的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总体框架和主要退市条件也大体相同,同时根据各个板块特点,在个别指标和细节上保留了一定的差异。
关于新旧退市制度的衔接,沪深交易所称,新方案将于5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完毕后,在吸收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修订,经批准后正式对外发布,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规则。新规定实施后,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三项指标的,以2012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1年、2012年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四个会计年度以此类推。
针对上述内容,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银河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宏观经济顾问付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不死鸟”难再绕开制度 沪深两个交易所新的退市制度的规定还是公开征求意见了。我们看到,在两个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里面都提到了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这两条红线。这样的规定和之前有什么不同?
付鹏:比如说净资产为负的要求,之前也存在,但是之前很多上市公司采用各种手段,绕开了这一条红线,很多上市公司目前净资产虽然为正,但是他的股价每股净资产都是低于一块钱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上市公司靠所谓的非经常性损益条款,绕开了净资产的这道红线。
现在新的退市制度中间包括净资产这块,实际上是增加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一旦把这块去掉,很多以前所谓的“不死鸟”,很可能就难再通过这样的一些手段去绕开制度。我觉得这次很多东西都是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退市的一些条件。
“一千万红线”过于宽松 营业收入一千万的红线,对于企业来说要求高不高?
付鹏:一千万的条件一点都不高,大家可以对比一下,比如说中小板和创业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应该说是最低的,在最低的条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要求两年整个净利润,还有最后一年营业性收入,必须达到5千万以上,才具备上市条件。主板市场要求你营业收入是一千万的标准,实际上对比上市和退市条件,我觉得还是过于宽松了。上市五千万,退市是一千万,这个对于各大上市公司来讲,还是放得松了一些,可以将营业性收入这道红线再往上提高一下。
ST板块目前有93家,*ST大概是87家,你觉得目前在主板市场,按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多少家面临退市风险?
付鹏:就ST目前来看,大概有21家左右净资产总体为负。如果把很多目前净资产虽然为正,但是把他里面包含的这些所谓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的话,我觉得这个数量可能会增加到25家左右。从*ST目前来看,至少有20家具备这样的一个条件。
两市关于这次退市标准完善版有一些不同的细节,比如关于一千万的红线,上交所规定是最近四年的营业收入均低于一千万的,其股票应该终止上市,而深交所规定的是股票暂停上市以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一千万的要终止上市。这两个不同在哪里?体现了什么思路?
付鹏:深交所整体思路是沿着风险股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这样的一个思路,其实整体来讲,这个连续四年,可能很多公司会在这个制度上去做一些文章,比如2004年会计年度,实际上如果前三个会计年度出现营业性收入低于一千万的话,第四年只要把营业性收入做上去,就可以完全绕开这个市场。在这种制度下钻漏洞,上市公司实际上可以将他整个的退市风险至少往后拖上三到四年,这个我觉得还要再斟酌一下。因为目前来讲只是一个意见稿,我们可能还要再考虑一下。
上海这一方面我觉得在你之后的这一年中,如果还出现低于一千万的话,可能就要终止上市了。我觉得这个可能更为合理一些。
时间要求上就是在于深交所可选择性比较大一些,连续四年,我实际上在这个四年的过程中,可以做的时间选择上可能会多一些;但是上海的选择性只有最后的一年。
对股市长期发展绝对是利好 这个规定出台以后,对股市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20多年的上市历程一共才40多家公司被摘牌,最近四年一家都没有。这对于市场来说是不是好事情?
付鹏:从整个市场的生存根基角度上看,这样一个制度出台绝对是好事情。郭树清主席上台以后,对于整个市场的建设来讲,其实是在拉近新兴经济体的资本市场和成熟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从上市公司的分红、IPO,还是到目前这个退市制度,整个制度的建设是在不断完善的,这对于资本市场长期的价值投资,绝对是一件好的事情。
对于已经只剩下壳的公司,已经丧失竞争能力的公司,本身就应该把他从投资者的视野中扔出去,否则很多投资者明明知道是在赌博,是在高度投机,可大家还在参与,这个市场就会非常不理性和不成熟。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市场绝对是有好处的。
短期可能对市场某些板块,比如ST、*ST这些领域,可能会造成比较大的冲击和震动,但是我觉得这种震动也是一种良性的震动,因为这些板块的下跌虽然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从长期的角度来讲,如果把这些投机性过强的股票扔出去,以此来保护投资者的投资权益,我觉得长期来讲是好事情。
如何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建设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呢?
付鹏:我觉得下一步应该考虑的就是对于投资者保护应该增加一个惩罚机制,很多创业板上去以后,在上市IPO之前,他就在财务报表上做了很多粉饰,如果这里面存在严重造假的话,对于投资者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的。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下一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不但是退市那么简单,退市之后还要追究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相关的这些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要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从法律上给投资者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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