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李某在厦门打工时认识了被害人张某,两人相识数月后就同居了,并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不久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李某好吃懒做,不仅不找工作,还经常去网吧上网,因为怀孕以后的生活开销很大,面对日益紧张的经济条件,张某心里气不过,经常和李某吵架。
当年3月的一天,李某又通宵上网,第二天才回到房间,张某对李某的不满情绪瞬间爆发出来,她数落了李某的种种不是,并出手打了李某几下,一开始李某念及张某有身孕而没有动手,但到后来双方就开始拉扯。
在拉扯中,被惹恼的李某就用双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没掐多久张某就晕了。见张某晕倒之后,李某又将张某拖进了卫生间,用菜刀在张某的后脖颈处割了数刀,之后反锁房门,逃回河南老家。
事发后,还好张某被邻居及时发现获救了,虽然捡回了一条性命,但因脖颈处严重受伤,伤及脊椎而造成偏瘫,从此生活不能自理。
而李某逃回老家后,一次也不敢回家,四处躲藏,每次新工作只做两三个月就要重新换工作,生怕被熟人认出来,几年担惊受怕的生活让他身心俱疲,终于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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