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并统一于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时,由各学校张贴招生简章,向市民公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7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8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回南宁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初中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及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材料于6月4日至6月8日到市中招办报名。
公办学校和事业办学校初中统一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1日,材料审验时间为7月2日至7月6日,7月7日至8日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7月1日初中报名时间截止后,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取的学生,各初中招生学校需向市中招办做出书面说明。根据招生工作实际情况,7月1日后市中招办还将继续分配个别符合分配条件的初中新生:一是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外地回邕学生,二是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的学生。分配名单通过招生系统及时告知各有关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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