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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3日讯 考试时用手撑头,眼神斜看45度角,到底算不算作弊?台中某高中一名老师,在监考时发现某学生做出上述的动作,经过多次劝说不听后,认定学生作弊,而记了大过处分,理由是“斜瞄考卷得逞”。家长得知后气不过,跟学校争执,最后为了维护清白,甚至还状告老师“毁谤”,成为全台学生状告老师诽谤的第一例!
据ETtoday新闻报道,家长谢先生解释孩子当天是因为没有睡午觉,感到疲累才会在考试时用手撑头。谢先生向东森新闻表示,“老师不能很独裁的,凭自己的意识判断小孩子就是作弊行为,这要跟事实符合的话,才叫做弊。”气不过的家长,找上学校争论。
学校认为用词的确不妥,将原本记大过打零分的惩处,改成学生不符劝说违反考场规定,改成小过处分扣十分分数,不过家长还是不满意,愤而状告老师诽谤。家长认为,老师判断错误,老师也应该得到相当的惩处。
不过,学校的学务主任却跳出来说,该名疑作弊的学生在考前,曾向附近的同学表示,“你考试的时候,要罩我一下。”虽然搬出同学作证,但家长仍执意要告老师毁谤,师生未来恐怕只能法庭相见。对于这样的结果,校方则力挺老师维护考场秩序的做法,但就在诉讼的同时,学生带小抄作弊又被逮,不知家长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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