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新华社就近期水、电、气价格调整发表文章,指出要理顺定价机制,要让公众明白定价依据是什么,调到什么程度才恰当。制定调价的透明机制,才能避免“改革”沦为“涨价”的幌子。文章进一步指出密集调价并不利于经济稳定。对于改革的节奏,要充分考虑基础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上海5月3日点(“新华视点”记者陆文军、刘雪)近期,水电油气资源类公共产品调价听证会在全国各地密集召开,继成品油率先调价后,电价、气价等调价也“箭在弦上”。
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机制,从计划性定价逐步转向市场化定价是大势所趋,以价格杠杆抑制资源浪费也是改革的题中之意。但公共产品的公益特性谁来保障?涨价的成本如何监审?改革之后服务如何跟进?专家表示,明白晒出涨价的理由,制定调价的透明机制,才能避免“改革”沦为“涨价”的幌子。
“涨声大合唱”:上涨多少才合理?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多省市已密集展开阶梯电价听证会筹备工作。此前,水价、气价调整的听证会也在各地举行。2月1日起长沙居民用水价格从每吨1.88元上调至2.58元;2月29日广州听证会讨论的两套水价听证方案,居民用水价格每吨分别比原标准高出0.7元和0.6元……
与国际油价走势挂钩密切的成品油价格,短短三个月间,国内成品油价连续两次上调,国内汽柴油价格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涨至征收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随着今年国内通胀水平整体回落,酝酿多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经迎来了“窗口期”。但不绝于耳的改革声中,一些“听证会”几乎成了“涨价告知会”。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曾明确指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
公众为何会产生这样的“误解”?华东师大教授余南平表示,水电油气等资源性公共产品与民生关系密切,其公益性的方面如何体现和保障显然至关重要。制定阶梯价格是一种有效措施,但在导致资源价格成本上涨的因素里,哪些该由市民分担,哪些不是,上涨多少才合理,这些问题有待厘清。
理顺定价机制,要让公众明白定价依据是什么,调到什么程度才恰当。调查发现,缺乏成本公开、成本监审机制,已成为一些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主要障碍,只拿几套涨价方案让公众选择,这样的“操作”明显不利于改革。
抑制资源浪费:“高价”能否换来“优质”? 随着资源紧缺度提升以及环保压力加大,利用价格杠杆来抑制资源浪费,势在必行。以自来水为例,上海一位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提高水质,上海历年来水源地已经从黄浦江中下游改到上游,目前又远赴长江江心取水,仅水源地工程投资就超过170亿元,自来水成本大大上涨。“全国很多城市都缺水,这样来之不易的自来水,当然不能大手大脚浪费,调价有合理性。”
经营企业因涨价而获益,但更多的涨价成本需要消费者来消化。公众关心的是,价格改革之后,企业的服务水平有多大改善?产品质量能否提升?
譬如,根据国家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水质指标由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这一标准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必须实施。而从目前情况看,所有听证会对于涨价的指向明确,几乎没有哪个地方,跟公众说明有关服务提升的承诺。
国内油品质量升级的步伐也明显滞后。我国轻型汽油车排放的国四标准,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相应的汽油标准实施时间却是2014年1月1日。这意味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轻型汽油车,在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后,还要长时间继续使用品质较低的国三标准汽油。
“资源类价格改革遇到阻力,除了关乎民生,还与一些行业存在资源垄断、缺乏有效竞争等问题有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对于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强有力的监管,敦促其提高效率以保障民生。对于可以放开的领域,应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实现“择优上岗”。
专家指出,资源性产品调价,目的是优化资源消耗结构,抑制浪费,从而利国利民。但绝不是为个别行业甚至企业来牟利,目前国内个别能源企业一边哭穷要求涨价、一边坐收巨额利润,是公众不能接受的。
改革关键:稳步有序、公平透明 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显示,我国现阶段将“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及“完善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可改革的节奏该如何把握?
作为用油大户的代表,成都蚂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启彬认为,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能一味与国际油价挂钩,还应该考虑国内供需形势的变化以及下游消费企业的承受能力。“前几轮油价上涨企业都内部消化了,这次调价之后,公司每个月要多支出三万元的油费,实在难以承受,如果运输业向上游转移成本,就可能引起物价整体上涨。”
密集调价并不利于经济稳定,而改革一步到位也不现实。对于改革的节奏,申银万国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要充分考虑基础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能源等要素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有节奏、错峰式调价,不能集中涨价,更不能为了一次到位而涨幅过大。在调整的同时,应加大对弱势产业和农业领域的补贴,以及完善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制度。
专家指出,资源类公共产品改革必须稳步推进,前提是确保基本民生。如电价阶梯方案,保障80%以上的家庭支出不增加,仅有5%高耗能家庭指出明显增加,是比较符合保障民生、抑制浪费的宗旨。而气价、水价等调整中,研究阶梯价格方案同样非常必要。
“透明的成本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发展中国家资源类公共产品价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补贴政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已经打算先向公众公开成本,再开价格听证会,这不失为一种进步。否则,调价的公平性难免受到质疑。
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认为,“水电油气属于基础类价格,其调整会对其他行业带来连锁反应,调价时要充分考量这一因素,更要谨防跟风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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