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岳先生到北京旅游时借住外甥女王女士家,但旅游结束后拒不腾房,还将家人接来居住。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其限期将房屋腾退。
王女士诉称,其舅舅岳先生于2010年12月15日自黑龙江来北京旅游,并要求暂时借住在她家几天,她出于帮助亲戚的目的就同意了。但舅舅在旅游结束后仍居住在她家,甚至将他女友及女友的家人也一同接来住,这导致她无法正常居住在自己家。她多次与舅舅协商腾房,但均被无理拒绝。王女士称,在舅舅居住期间,还损坏了房屋及房内设施,她起诉要求舅舅腾退房屋并将房屋恢复原状。
开庭时,岳先生未提出答辩。法庭经审理查明,岳先生现居住于王女士所有的房屋中,王女士的母亲与岳先生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双方因此发生过争执。
法院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王女士是诉争房屋所有权人,岳先生未到庭向法院提交其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合法证据,王女士要求其腾退该房屋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法院据此判决岳先生于判决生效后7日将诉争房屋腾退交付王女士。
据悉,一审宣判后,岳先生提出了上诉,目前案件还在市二中院审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