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交通运输部门被指钓鱼执法 相关部门否认
外地车主频“被骗”
“我们都是长沙的车主,后来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发现大家的经历都惊人地相似:大部分执法都发生在3月6日到15日之间,"乘客"的出发地大多在长沙的浦沅立交桥或者赤岗冲,目的地则主要是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或板塘铺。”长沙车主林先生告诉记者。
“3月6日,我受托去湘潭大学接人,行驶到浦沅立交桥时,一名20来岁的小伙子在雨中挥手示意。年轻人上车后便问我收多少钱,我说"不知道,给点油钱就可以了",于是小伙子毫不犹豫地开价120元至130元。”林先生回忆说,到达湘潭后他还没来得及把车停稳,七八个人就一起围了过来,将其手脚按住,另外一人强行拔走了车钥匙。
“我当时质问这名年轻人,为什么要钓我鱼,年轻人连说"对不起",随后在没做笔录的情况下乘坐一辆无牌车辆离去。然后我就被七八个人带到停在路边写有"中国公路"字样的车上,他们亮出证件,并通知我因非法营运而被处以2.8万元的处罚。”林先生告诉记者。
“如果不是钓鱼执法,执法人员怎么可能在车子才停下短短的时间里,在所谓的"乘客"可能都来不及做出给钱的动作,只能选择丢钱的方式的前提下迅速打开车门,抢走车钥匙,还有一个早已打开摄像机的人摄像?”对于一张张高额罚单,和林先生一样的十几名车主很是不服气。
“车被扣后,我们有人选择了行政复议,也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更多的人顶不住压力,选择交钱领车了事。”林先生告诉记者。
“但是,依法维权的过程很是艰难,其中有人直接告诉我们,如果不再闹就只要交5000元就能领出来车。”另一名姓周的车主告诉记者,曾经有人给他的律师打电话,只要不诉讼,罚款好商量。
坚称并非钓鱼执法
“这其中有一些所谓的"举报人",实际上是某些部门找来的。”有车主告诉记者,一名曾充当过“乘客”的“举报人”曾主动约见过当地一家媒体,揭发了他所知的内幕。
“"黑车"严重侵害了广大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侵占有限的城市公共客运资源,影响了正常的客运行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谢志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关于部分"黑车"当事人指责我局执法机关钓鱼执法和执法机关与举报人相互"勾结"一事,完全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在接受采访的同时,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还给《法制日报》记者传来了一份《关于湘潭市打击非法客运工作及其处理情况的说明》。
“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对举报人的身份作出任何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因此举报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自由,举报人是何种身份,我局执法机关无权去过问和加以限制,更无权拒绝接受举报人的举报。”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的说明认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奖励兑现等)肯定会要和举报人有适当的、必要的联系和接触,但并没有任何利益勾结和不当行为,所谓“勾结”之说,完全是某些人偏听一面之词的妄加臆测,并无事实根据。
“多人、多次、重复举报完全是合理、全情、全法的。”对于一些车主投诉反映的有多人、多次、重复举报的问题,说明认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是打击黑车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时,着重号召各客运协会、客运从业人员及其家属参与,并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其目的是为了动员他们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广大客运从业人员和市民积极参与和举报,才有打击“黑车”取得的成果。
“目前对于钓鱼执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我们认为,只要搭乘车子的不是我们的执法人员,那么,就不能说我们是在钓鱼执法。”谢志宇说,由于“黑车”非法经营活动的隐蔽性极强,加之大多乘客以耽误时间和担心被打击报复等原因为由,而不愿意配合(拒绝)执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所以,打击“黑车”的最大瓶颈是取证难。目前湘潭市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都经过了法制部门的审核和分析,在法律依据上没有问题。
“非法营运就是要严打,法律规定的罚金梯度是3000元到3万元,我们为从重治理,取值2.8万元,一口价就是为了防止说情。现在已经抓了52台车,湘潭市政府很支持这项工作,民众和出租车司机也比较满意,唯独被抓车主不满。”湘潭市交通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李道国表示,针对一些车主的投诉或者对相关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交通局坚持以合法、公平、公正为原则,有所区别地加以了处理和对待,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整治非法客运行为长效机制,将规范整治客运秩序、打击非法客运行为作为常态化工作一抓到底。
说法
依法斩断利益链条
湘潭交通局被指钓鱼执法一事,引起当地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钓鱼执法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存在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钓鱼执法不仅不利于我国执法环境的改善,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存在大量隐患。”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律师陈平凡认为,打击非法营运是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执法部门一定要坚持“法制执法”、正确执法,在严守法律的情况下恪尽职责,打击非法营运。
“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力量,在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加强电子监管,这样才能对真正的"黑车"进行甄别和取证;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强化执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蒋海松认为,要想有效打击“黑车”,关键需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便民高效的要求,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理顺执法体制,做到收支两条线,制度性地斩断畸形的利益链条,避免执法部门因利益驱动扩大执法范围,采取非法手段执法。(记者阮占江赵文明 实习生张琳琳)
作者:阮占江赵文明 张琳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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