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有记者从青岛市场上买回5份蘑菇样品,拿到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全都含有甲醛,含量还比较高。专家表示,这可能是运输或储藏时为保鲜而人为添加的。
从去年起,卫生部就明文规定,甲醛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此前,还曾公布过一份可能含有甲醛的食品名单,详细指明了“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最容易含甲醛。多年来,媒体也陆续报道过,不法商贩利用甲醛来浸泡海蜇皮、牛百叶等。
所以,此次“甲醛蘑菇”的出现,并不让人感到十分意外。它只是在食品安全事件上再添一笔。大家可能还会问,下一个被曝光的“甲醛食品”会是什么,依靠媒体曝光来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否太过被动,以及怎样才能让监管与惩处更有力有效?
按照现行法律,在食品中添加甲醛是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应强力打击。类似事件反映出监管的粗放和被动。消费者不投诉不查,不出大问题不查,甚至查了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致使违法风险远远小于收益。
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总在媒体曝光之后才有力度,关键是要让日常监管硬起来,前提是要重视监管者的责任。只有将监管执法纳入法律约束,强化问责,迫使监管部门对于食品安全保持高压态势,食品安全才会真正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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