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着上课,拖堂超过5分钟,将学生赶出课堂……这些教师的不规范行为在大连第八中学将被禁止。昨日,记者了解到,大连市第八中学刚刚出台的《违反教学常规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列出58种教师的不规范表现,并确定了处理方法。
文件将违反教学常规的表现分为一般性违反、较大违反、重大违反三种情况,每种情况都列出不规范的具体表现。记者注意到,一般性违反中的表现多为教师普遍容易犯的毛病。比如,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3分钟或拖堂超过3分钟;在课堂上接电话、发信息;坐着上课;穿拖鞋、鞋拖、吊带衫、背心、短裤进入课堂或授课;任课教师下课后不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继续讲课或做辅导等23种。
较大违反中的问题也不鲜见,包括:将学生赶出课堂或私自给学生停课;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地点;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或拖堂超过5分钟;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擅自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22种。
重大违反则包括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教师酒后上课;对学生有体罚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透露考试题和考试内容;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13种。
一般性违反和较大违反在处理上多以批评教育和扣当月绩效工资为主,一学期发生三次以上较大违反,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取消各类评优评先及晋级的资格。重大违反,发生二次即扣当事教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另外,学校还将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另予以事故人严重警告处分,触犯相关法律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离职或解聘处理。
“虽然规定比较严苛,但从教师的职业操守角度来看,还是很有必要的。”有教师表示理解学校的规定,因为教师这一行讲究为人师表,理应在教学上做一严格规定。记者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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