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
景区表示,出让景区摄影经营权,依据的是《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收费每次不得高于200元,每天不得高于400元
从5月1日起,要想在西昌邛海边拍婚纱照,先要和当地唯一一家取得经营权的影楼联系,经过许可才行。近日,西昌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网友质疑:仅此一家能在邛海拍婚纱照,是不是垄断了公共资源?
4日,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对此回应称:此事网友存在误解,此举只针对商家,不针对个人。出让邛海婚纱摄影经营权并非垄断,而是旨在规范管理,有相关法规依据。其他影楼在缴纳费用后,也可在邛海边拍摄。
网友发帖:
仅此一家能在邛海拍婚纱?
“邛海景区婚纱摄影经营权还要搞垄断?”5月2日,在麻辣社区西昌论坛,网友“石田”发帖称,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发布的一则公示,有些让人费解。
这则4月30日刊发在《凉山日报》上的公示称:邛海景区环湖景点户外婚纱摄影3年(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经营权,经过公开招租,已由西昌市某婚纱摄影中标。如需在邛海景区从事婚纱摄影的单位或个人,请与该婚纱摄影联系。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婚纱摄影经营活动。公示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此帖一出,网友哗然,质疑声一片。“石田”认为,把邛海的婚纱摄影经营权承包给一家影楼,对西昌这样的旅游城市来说,实际上就意味着其他的影楼集体“歇菜”。
网友“老虎的故事”说,邛海景区属于公共资源,将婚纱摄影经营权出让,无异于资源垄断行为。还有不少网友表示,此举令人难以理解。
景区回应:
个人在邛海边拍照不受影响
4日,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旅游科科长李忠文表示,景区也看到了网友们的质疑,由于公示内容仅短短百来字,没能说清楚,所以对此事网友存在误解。
李忠文说,因在拍婚纱照的过程中,往往会对景区的绿化植被等造成较大破坏,所以一直以来,凡是在邛海边从事商业性质的婚纱摄影,影楼均要向景区缴纳约100/元每次的资源有偿使用费。
今年,为了规范管理,景区管理局决定对景区婚纱摄影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3月28日发布了招租公告,4月26日上午,西昌3家影楼参与招标,最终,一家影楼以每年26500元的价格取得了经营权。
“招租全程都有市纪委监督,而且这种模式也是符合法规规定的。”李忠文说,出让景区摄影经营权,依据的是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李忠文说,此举并非垄断,任何影楼都可以到邛海拍婚纱照,只不过经营权出让后,其他影楼要到邛海边景点拍婚纱照,要先和取得经营权的影楼联系、协商,由其代为收取影楼的资源有偿使用费。按照规定,收费每次不得高于200元,每天不得高于400元。
“此举只是针对经营性商业婚纱摄影,个人在邛海边拍照,是完全不受影响的。”李忠文说。
新闻链接
《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条款(摘要)
第三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第三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
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第三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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