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业界争论不已。国家邮政管理局已明确给出了答案 |
本报记者 曹刚
今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施行。“国标”推出一周以来,快件签收方式始终是最受关注的焦点。收件人签收快件时,到底应该“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比行业标准更严格的“国标”,会不会加大快递企业压力,并变相催涨快递费?
网购激增行业标准过简
2008年1月1日,《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施行。时隔4年零5个月,“国标”推出,其间正是我国网络购物飞速发展的几年。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兵介绍,近5年来,我国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率27%,日均业务处理量从300万件增长到1300万件。其中增量最大的一部分,正是由网店与消费者携手贡献。当年制定行业标准时,恐怕很少有人会预测到,网购会像今天这般普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曾毅认为,原行业标准中关于“验收”的说法,过于简单。“对于如何验收,消费者和快递企业理解不同。”
消费者认为,只有打开快件,确认内件完好无损后,才能签字,所以应“先验后签”;快递企业则认为,自己只负责寄递,只要外包装完好,至于内件是不是用户想要的,应该是用户与商家的问题,与企业无关,所以应“先签后验”。双方观点不同,导致投诉频发。
普通快件一般先验包装
曾毅介绍,为兼顾消费者与快递服务组织双方的权益,“国标”起草组多次辩论,达成一致:首先要区分快件性质,按普通快件和网购等其他快件,分类处理、区别对待。
收件人签收普通快件时,第一步应该验收外包装,检查有无破损、重量是不是减少或者有没有重新包装过的痕迹。如果外包装完好,应签字确认;一旦外包装出现异常,则应当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派送员应该配合。曾毅补充说,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收件人如果还担心内件丢失、短少、损毁,也可以在签字后和派送员一起验收内件。
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忠林建议,即使外包装完好,但轻轻摇晃,仍有明显物品破损、破碎声音,或外包装有液体流出等不正常现象,可以要求先打开包装看一看,再签收。
“国标”还规定,以上多种操作方式,遇到一种情况时,必须让步如果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提前约定普通快件的其他验收形式,以约定内容为准。
网购快件双方约定为先
消费者接触更多也是更关心的,是网络购物时如何签收快件。国标对此也有专门规定,关键词是“约定”。由于服务模式较复杂,牵涉利益主体较多,不能简单规定“先验后签”或“先签后验”,而是要根据快递服务组织和寄件人(商家)的约定。
曾毅解释,首先,快递服务组织应与商家签订合同,提前约定,到底用哪一种方式验收。商家是快件所有者,有权对此约定,并支付服务费;快递服务组织根据约定,提供投递服务。
其次,网络商家应该在用户下单时,明确告知对方,本快件是“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避免在投递环节,消费者和快递派送员发生争执。
第三,派送员在投递快件时,要将事先约定的验收方式告知收件人,然后提供相应服务。“如果快递服务组织与商家约定‘先验后签’,那派送员不应要求消费者‘先签后验’;反之亦然。”曾毅说。
特殊服务涨价也属正常
邵忠林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如果确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与普通快递业务不一样,在验收、退回和收费等多方面标准都可另行规定。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消费者维权事务负责人胡先生的观点与此类似。“曾有消费者投诉,网上购买喜蛋,快递送货上门后,不愿配合验货。事实上,这名消费者的要求确实有点苛刻,他不仅希望先打开包装检查内件,还要逐一清点上百份喜蛋。”从事快递行业多年的胡先生坦言,快递属于微利行业,快递员的收入和派件数量呈正比。
有些投递业务不到1分钟就能完成,而有一些起码要等10分钟。
“针对特殊服务,相应收取更高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不等于快递行业普遍涨价,更不是漫天要价,一切还要根据合同办事。”胡先生强调说,商家只有与快递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有利于保护各方权益。“消费者则要选取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商家。如果验货环节繁琐,或网购易碎商品,消费者可以坚持要求先验货再签字,但也应当承担可能相应增加的服务费。”
擅自代收快递企业负责
以上所说的签收情况,都以收件人在场为前提。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怎么办?
“国标”中,对“代收”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派送员不能将快件交给其他人签收,包括单位收发、小区门卫等,否则由此出现快件遗失等问题,快递服务组织应承担全部责任。
按“国标”规定,快递企业应该对快件至少提供两次免费投递,如果投递两次后还未能投交,而收件人仍需要投递,快递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事先应该把收费标准明确告知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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