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后,有小区通过居民自治缓解了养犬矛盾。 新民网 田小冬 摄 |
新民网独家报道 几年前,位于长宁区黄金城道上的虹桥城市花园和上海的不少小区一样,存在着养犬者和不养犬者之间的矛盾。然而从去年起,随着《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小区所属居委、物业、业委会等建立起“五位一体”的联席会议,打造居民养犬公约,通过居民自治,缓解了养犬矛盾。
尽管如此,新民网记者今天(7日)采访养犬管理多方后发现,目前无证犬仍是养犬管理中的“软肋”,而专业执法队伍欠缺、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等问题也仍然存在。
因此,各方不约而同呼吁,规范管理养犬行为,有效执行《养犬条例》,非一方能够完成,而需要更好地聚全社会之力。
“五位一体”打造养犬公约
虹桥城市花园共26个楼组、531户居民,全小区共有41户养犬家庭。几年前,这里和其他小区一样,存在着养犬矛盾,宠物粪便、犬只扰民等带来的问题,不可避免的成为“顽疾”。
“虽然说养犬者的素质都比较高,犬只数量也不算太多,但或多或少还是会存在一些纠纷。”虹许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徐秀这样告诉记者。
然而从去年起,养狗带来的邻里矛盾、纠纷却日益减少,原来处处“惹事”的宠物粪便在小区里也几近绝迹。“2011年5月15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条例)正式实施。我们通过‘五位一体’,倡导居民制定养犬公约,让小区养犬与不养犬的居民理性交流,达成了文明养犬的小区共识。”原来,随着《养犬条例》的实施,虹许居民区下辖的虹桥城市花园等小区开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虹许党总支、居委会、物业、业委会、社区民警,五方共同参与,定期讨论小区的养犬管理问题。”
徐秀说,通过这样的“五位一体”,虹桥城市花园等小区不仅组建了文明养犬志愿者队伍,及时互通、共享社区内养犬信息,还发动整个小区居民参与制定了养犬公约。
养犬需遵守《养犬条例》并具备《犬类准养证》、犬只排出的粪便应及时用塑料袋装好、上下班(学)高峰时段及小区亲子乐园等人多的地方不遛犬……新民网记者看到,在这份《文明养犬公约》中,对以往极易造成邻里纠纷的犬只扰民、无证养犬、犬粪污染环境等问题,都做了约束和规范。
居民自治破解养犬矛盾
“人与犬的矛盾,实质上是养宠物的人与没有养宠物的人的矛盾。”徐秀坦言,要解决小区里的养犬矛盾,必须要整个小区的居民来参与,“我们通过自治议事会、楼组长会等,邀请养犬与不养犬的居民当面交流,最后达成共识。”
一方面,是“五位一体”的联席会议齐抓共管,加强对小区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管理;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达成文明养犬的小区共识、自我约束。徐秀说,在近一年时间中,小区里因为养犬问题导致的邻里矛盾明显得到缓解。
对这一点,虹桥城市花园的养犬居民徐先生深有感触。
“现在我出门遛狗,总是记得给它戴上狗牌,口袋里还要揣上一叠邮箱里收到的‘小广告’。”徐先生笑呵呵地告诉记者,戴上狗牌是为了让不养犬的邻居们更为放心,“我的狗是打过针、免过疫、办过证的”。而带着“小广告”纸张则是为了更好的“消灭”狗粪便带来的不便,“这些‘小广告’丢了也是浪费,不如用它来捡起狗粪,再装到塑料袋里丢掉。”
而对于居民共同制定的小区养犬公约,徐先生也是一百个支持与配合,“我们养狗的人现在都很自觉,出来遛狗会避开人多的时段,尽量不要影响到其他人。”
“养犬人的文明礼貌和规范守法,也得到了非养犬居民的理解。”既有约束,又有引导;既有教育,也有自律。徐秀告诉记者,这样的管理方式,让不少小区的养犬矛盾都得到了有效缓解。
无证犬管理仍存“软肋”
随着《养犬条例》的实施,类似虹桥城市花园这样的小区里,养犬居民与非养犬居民之间的矛盾,在过去的一年里逐步缓和。对于徐秀这样的基层社区管理者来说,养犬问题带来的管理难度也相应减少。
然而,对已经从事近20年养犬管理工作的长宁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专管民警陈月法来说,过去这一年来养犬管理的压力反而“有增无减”。“好多人看到我都问,‘怎么又瘦了?"陈月法说,近一年时间里,为了解决无证犬的“老大难”问题,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能不瘦吗?”
陈月法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长宁区办理养犬登记的有证犬只9600多只,但进行过免疫的犬只数量却达到2万多条。这也就意味着,至少有1万余条是未经登记的“无证犬”。
为什么《养犬条例》实施近一年,养犬办证费用大幅度下降,但“无证犬”数量却仍远超有证犬呢?
“目前,办理《养犬登记证》主要依靠居民主动到公安部门登记。”陈月法指出,实践中发现,不少居民的有证养犬意识还不强,甚至以为“免疫即是办证”。
此外,免疫和办证的分开办理,也导致不少养犬者嫌麻烦而不去办理,“以前是一个窗口办两个手续,现在是分开两个地方,居民可能觉得不方便。”
不仅如此,让陈月法觉得为难的是,《养犬条例》对无证犬的执法管理中仍存在“软肋”。“有的犬主认为,只要狗不伤人、不扰民,有没有证都无所谓。”而根据现有条例,无证犬如果不满足“一年内两次伤人”、“一次伤人两名以上”等条件也不能被收容,“我们管理的难度反而提高了。”
吁养犬管理举社会之力
《养犬条例》实施近一年,除了无证犬的管理“软肋”,多方管理者亦在采访中向记者坦言,专业执法队伍欠缺、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等问题也仍然存在。因此,各方不约而同呼吁,有效管理养犬行为、执行《养犬条例》,不是仅靠一方能够完成的,需要更好地举全社会之力。
“目前,我们全区建立了24小时运转的犬类管理辅警队。”陈月法告诉记者,虽然是“24小时”运转,但实际上这个队伍只是由1个专职民警加6个辅警组成,“三班倒,几乎没有休息日。”但即便这样,面对全区至少2万多的犬只数量,这样的专业执法队伍还是显得“捉襟见肘”。
不仅如此,犬类管理信息的沟通目前也并不能做到十分顺畅。
“对无证养犬的发现渠道,现在仍比较有限,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居民举报或因养犬发生矛盾纠纷,警方介入处置时才掌握无证养犬的情况。”作为执法方,陈月法颇为无奈。
而作为基层管理者,徐秀则发现,如果职能部门不及时向社区反馈本小区养犬人是否已经办理办证、免疫等手续,只能靠居委、楼组长一户户上门了解,居民养犬自治的积极作用也无法得到发挥。“在督促养犬人办证、不养大型犬、避免遗弃新生犬时,只有职能部门将相关信息共享,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治公约才不会成为一纸空谈。”
“养犬管理,不可能只靠一方之力。”采访的最后,各方齐呼,在养犬管理方面,既要进一步发挥小区居民养犬自治的积极性,也要建立政府与社区间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以便真正让养犬管理落到实处。(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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