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员工想敲诈老板,之前的铺垫工作真是花了血本:请来“精通炸弹”的老乡,想炸掉老板的宝马车,真正“给点颜色看看”。
只可惜摆了个大乌龙,看错了车放错了弹,炸的居然是另外一辆宝马,无辜的林某成了冤大头,车损人伤。
前天,温州龙湾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少见的案子。受害人林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71万余元。
为勒索老板,专门请来“炸弹专家”
潘某,32岁,河南人。案发前,他在龙湾永中一家养生会所当驾驶员。
看着老板财源滚滚,他眼红了,很想从老板身上弄点钱出来。
去年7月,潘某从河南老家,请来了“精通炸弹”的蔡某,预谋敲诈。“炸弹专家”果然不是徒有虚名,在租来的民房里,真的用硫磺等原料,捣鼓出了两枚“土制炸弹”。
潘某给蔡某提供了两部手机和两张手机卡,一部跟他单线联系,一部用来联系敲诈王某。
7月30日凌晨2点多,蔡某跟着潘某一起来到养生会所附近,打算在王某的宝马车上装炸弹。
然而,潘某只说,老板开的是辆宝马,更多的细节没说。不太了解情况的蔡某找了找,还真找到了宝马,于是就将炸弹装在了车上。
之后,两人又来到王某家门口,在王家的卷帘门上,又挂上了一个炸弹。
凌晨3点多,装了炸弹的宝马车车主林某驾车离开会所,装在他车上的炸弹,途中发生爆炸。宝马车损毁,林某受伤。
20来分钟后,王某家门口也发生了爆炸,卷帘门和玻璃门等被炸毁。
按照原定计划,蔡某坐长途汽车逃回了河南老家。在途中,他按潘某的安排,打电话和发短信给王某,一番威胁后,索要人民币26万元。
王某不从,未果。
被误伤的林老板索赔71万元
爆炸案引起当地警方重点关注。警察查看了该养生会所附近的监控,发现潘某等人形迹可疑。
不久,潘某落网,蔡某也自首了。
经鉴定,被炸的宝马车损失价值38万多元,林某被炸成了轻伤。
前天上午,蔡某涉嫌爆炸罪一案开庭。
被“误伤”的林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潘某和蔡某赔偿轿车损失、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共计71万多元。
蔡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起诉的罪名有异议。
他辩称,由于受潘某诱骗、威胁和指使,他才参与作案,是从犯,而且罪名不该是“爆炸罪”,而是“敲诈勒索罪”。
对此,公诉人称,蔡某犯罪情节与潘某相当,不应认为是从犯。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结伙爆炸,危害公共安全,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这起案件还涉及民事赔偿,法院将择期宣判。
另外,公诉机关还以爆炸罪和敲诈勒索罪,对潘某提起公诉。该案将择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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