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厦门市一所民办学校的数学老师张某坤,因犯猥亵儿童罪,日前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虽然张某坤已经接受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来厦门任教之前,张某坤是一名教师,但同时也是一名强奸犯,这样一名曾经的强奸犯,如何走进了厦门的民办教师队伍?
回顾:出狱两个月“再上岗”
1960年出生的张某坤曾是诏安当地的一名教师,2004年,因为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而其侵犯的对象,也是他的学生。
2010年12月,张某坤刑满释放,而在2个月之后,他就很顺利地应聘成为厦门一所民办学校的数学老师,负责两个班级的数学教学工作。2011年11月,他又因猥亵学生“东窗事发”了。
在采访中,审理此案的办案人员说,张某坤不仅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态度还比较恶劣,更不用说有悔改了。“品行这么恶劣的一个人,怎么就可以再进入教师队伍?”
校方:没能力审查是否有前科
张某坤所在的厦门这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事发之后他也很震惊,因为“根本想不到张某坤是这样的人”。
在这位负责人眼里,张某坤是个各方面能力都还不错的人,尤其是他还会写一手很不错的毛笔字。“学校里要来领导了,欢迎标语都是让他写,平时工作中和他的交流也不少,他的一些观点我还挺认可的。”
同时,这位负责人也向导报记者坦言,学校里招聘老师,都是要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我们只能从教学能力上筛选,品行也只能从交流中去了解,学校也没有能力去审查应聘者有没有前科,这完全是超越学校能力范围的事”。
该负责人认为,从校方的角度看,他们已经尽力了。事发之后,该校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来避免这样的事件再度发生,包括了老师不能单独给一个学生做辅导,辅导学生至少要三个以上的学生一起,并且其中还要有一个男生,辅导时不能关门、关灯等。
主管部门:加强民办教师政审工作
在采访过程中,导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04年9月13日,厦门市教育局就出台过 《关于民办学校教师注册登记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应按隶属关系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而登记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了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
“我们在向主管部门提交这些教师资料、进行注册登记的时候,主管部门有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查吗?”一位民办学校的负责人提出了这一疑问。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采访了湖里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张某坤的事件发生以后,该局已经加强了对民办学校教师的政审工作,“我们已经和公安机关联动,把民办学校教师的资料送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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