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传达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
2012年05月09日14:38
来源:中国政府网
5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传达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内蒙古贯彻落实意见,部署今年医改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领导巴特尔、任亚平、李佳、张力、乌兰、李鹏新、符太增、曹征海、那顺孟和、雷·额尔德尼、布小林、刘新乐、赵黎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和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深化医改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深化医改的基本思路和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医改工作任务。
会议总结了内蒙古3年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医改工作启动以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完成了国家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了阶段性预期目标。下一步,要按照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副总理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不断提高内蒙古医疗保障水平。
会议决定,要继续深入推进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总的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制定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的措施,确保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率95%以上的目标。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区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统筹城乡医保,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层综合改革成果。抓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调整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建立基本药物供应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采取卫生技术人才统一由县级医院入编管理、统筹调剂、轮流下乡等办法,解决基层人员缺乏问题。
会议要求,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各地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结合地区实际自行选择试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等方面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医疗机构。
胡春华在讲话中强调,医改是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医改成果,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贴提标经费,抓紧研究编制自治区“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医药卫生云计算服务体系规划。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梳理医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加以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国家确定的各项任务,让中央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要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特别是要从基层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把基本药物、报销等相关的制度措施考虑的更细一些、更具体一些,方便群众就医买药,真正让百姓享受到医改的成果。
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首席记者 乔雪峰)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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